以司法保护为主导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回顾与反思
发布时间:2023-05-20 01:28
在进行经济与法制社会的建设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有着根基一样的作用,并将私权保护作为其中心建立起来。在这过程中充分展示出司法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作用,建立以司法保护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制度,是我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问题之一,同时也是处理国内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双轨"运行缺点的主要策略。但是现阶段依然具有阻碍司法保护作用的诸多影响因素,本文主张从多个方面入手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及优化,从而保证知识产权保护的统一、协调合作,实现司法与行政的分工明确、程序连接,为保证创新发展及创新国家提供相应的制度保证,同时为加速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及现代化水平发展提供保障。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当前司法保护主导下知识产权制度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中所具有的制度矛盾
(二)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制度差异化
(三)事实查明机制中的制度缺陷
二、司法保护主导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
(一)以体系化发展为方向,科学擘画知识产权法院空间布局
(二)以传统赔偿规定为基础,大力处理好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问题
(三)将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为主导,全方位加速知识产权法官团队的构建
三、结语
本文编号:382027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当前司法保护主导下知识产权制度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中所具有的制度矛盾
(二)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制度差异化
(三)事实查明机制中的制度缺陷
二、司法保护主导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
(一)以体系化发展为方向,科学擘画知识产权法院空间布局
(二)以传统赔偿规定为基础,大力处理好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问题
(三)将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为主导,全方位加速知识产权法官团队的构建
三、结语
本文编号:382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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