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调整法在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转换中的运用浅析
发布时间:2024-12-26 23:36
新《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比,其核算范围、核算方法、核算模式均发生了巨大变化。虽然财政部出台了多项政府会计准则及制度衔接处理规定,但新旧制度的转换,以及转换后面对之前年度事项处理的难点问题给会计人员提出了挑战。本文以追溯调整法的角度解读了新旧制度衔接以及转换后以前年度事项账务处理,为政府会计从业人员处理类似业务提供了新的思路。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概述
二、追溯调整法在财务会计衔接中的运用分析
(一)通过追溯调整法,将原制度未登记入账的资产负债事项登记在新制度科目
(二)通过追溯调整法按新制度核算要求调整相关科目余额
三、追溯调整法在预算会计衔接中的运用分析
(一)通过追溯调整法调整往来账款对结转结余的影响
(二)通过追溯调整法调整存货、待摊费用、借款、长期投资等对结转结余的影响
四、追溯调整法在以前年度事项的运用分析
本文编号:402079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概述
二、追溯调整法在财务会计衔接中的运用分析
(一)通过追溯调整法,将原制度未登记入账的资产负债事项登记在新制度科目
(二)通过追溯调整法按新制度核算要求调整相关科目余额
三、追溯调整法在预算会计衔接中的运用分析
(一)通过追溯调整法调整往来账款对结转结余的影响
(二)通过追溯调整法调整存货、待摊费用、借款、长期投资等对结转结余的影响
四、追溯调整法在以前年度事项的运用分析
本文编号:402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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