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问题、回应与完善
本文关键词: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局限性及其建构,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问题、回应与完善
判断项目是否存在稳定风险。“五法”则是指评估的五个流程:一是确定评估对象,做好评估前准备;二是召开评估专门会议,做出分析和预测;三是制定预案,,落实措施;四是编写评估报告,分级报送;五是报告审查与目标化管理。
(2)发展改进阶段的淮安模式。江苏省淮安市从2006年起积极探索重大事项的稳评机制,其在遂宁模式的基础上有所改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工作流程上增加了对评估的“全程跟踪”环节,加强风险预测功能与风险防范措施之间的联系;二是在评估技术上研发出“稳评信息化管理系统”,试图实现稳评工作的网上督察、网上报备、网上研判;三是较早提出评估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和第三方评估概念,创办了国内首家民办非营利性质的稳评中介机构。2011年,淮安稳评模式获得了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
(3)日趋成熟阶段的上海模式。上海市稳评工作后来居上,稳评机制更趋完善,体现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评估政策的体系化和法制化,先后出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试点办法(试行)》、《关于深入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深入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形成了较完备的政策系统;二是评估内容的条目化和具体化,明确规定必须评估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三是评估方法的科学化,先后编制印发《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指南》和《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价指南》,建立了较为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稳评工作十年间取得显著的成效,可以概括出三条经验:一是社会治理机制的积极转变,从原先的被动应急响应到主动维稳,再到对社会风险的先期预测和化解,治理重点不断前移;二是社会治理结构的革新,由原先单向度的政府应急处置向双向度的多元主体参与和倾听社情民意转变,治理主体持续外延;三是治理新技术的应用和优化,由原先对社会矛盾定性分析逐步扩展为社会风险量化分析与社会风险属性研判的综合技术运用。
2.稳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领导体制不健全[1]。尽管各省、市、县(区)大多以党委和政府联合发文的方式确定了重大决策事项的稳评办法,以“谁主管、谁实施、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划分权责关系,但在实际操作时却并非如此。以重大建设项目的稳评为例,所涉及到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有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等多个机构,他们都相应出台了本部门的稳评办法,评估内容和实施办法交叉重合,结果导致或重复评估,或责任分散而不清。积极推动稳评的“维稳办”并不负责实施,只承担协调、督查,这实际上是转嫁维稳压力,推卸应有责任。
“稳评办法”都宣称要区分决策主体、评估审批主体和评估实施(2)评估主体单一[2]。尽管各地的
主体,甚至近几年来还特意要求开展第三方评估,但整个稳评过程都是由政府部门主导和掌控。其一,决策与项目申报部门既负责提出评估动意,同时也负责召集专家学者和基层代表参与评估,存在着与会代表附和政府决策的可能性。其二,所谓的第三方机构依然是由决策部门指定、而非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的独立评估方,其评估的结论和质量难免受到政府方的影响。其三,公众的角色仍被界定为“意见的收集对象”、而不是主动的评估参与者。
(3)评估内容不完整。目前各地实施较多的是针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稳评,其评估内容更多地聚
[1]更详尽的论述请参见常健、许尧、张春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的问题及完善建议》,〔北京〕《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4期。蒋俊杰:《我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现状、难点与对策》,《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
[2]更详尽的论述请参见徐亚文、伍德志:《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局限性及其建构》,〔上海〕《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1期。廉如鉴、黄家亮:《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沙〕《湖南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董幼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践与完善》,〔北京〕《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12期。
-8-
本文关键词: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局限性及其建构,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2258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fengxianguanli/122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