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行为金融理论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24 11:35
本文关键词:基于行为金融理论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研究 出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每个国家都不得不反思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随着行为金融理论的发展,各监管当局都意识到了必须考虑个体的心理和行为等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所以在制定相关金融监管政策时,都吸收了行为金融的理念。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对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从侧面表达了我国应该改变现有的监管模式。本文在行为金融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行为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目标,与传统的监管模式功能监管、机构监管和目标监管相对比,试图找出各自的优势和不足。消费者保护作为公认的行为金融监管的目标之一,已经有不同国家按照自己国情建立了适合自己的监管模式,本文从法律框架、金融教育等方面分析了国际上整体关于消费者保护的情况,主要列举了英国、美国、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对我国实施行为金融监管提出政策和建议。在我国,行为金融思想其实已经渗透在了高管薪酬和创业板投资者监管等方面,虽然我国已经设立了消费者保护局,但是为了更好的优化我们现有的金融监管模式,应该先分析我国所面临的挑战,然后对症下药,给与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既可以不浪费资源,又可以完善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对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F832.1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黄志强;;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新架构及其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12年05期
2 高田甜;陈晨;;基于金融消费者保护视角的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年03期
,本文编号:132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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