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现状:中国上市银行董事会治理研究
发布时间:2018-03-25 05:09
本文选题:上市银行 切入点:董事会 出处:《南京大学》2012年博士论文
【摘要】:公司治理历来为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研究的热点与重点,在我国,自开始国有企业机制改革以来,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已经在各个学科中全面展开。既有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大多偏重于公司整体治理而较少从董事会治理层面来展开论述。实际上,伴随着现代公司的不断壮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愈明显,两权分离下的授权经营模式使得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多数冲突实际上主要在董事会里产生。不管是董事会与股东,董事会与监事会、经理层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还是董事会自身内部的权利安排,都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因而,有必要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大框架内,重视董事会作为公司内部权利冲突的中心和“主战场”地位,从而更为深入细致地考察其治理结构与运作制约。与公司治理结构着重强调公司内部权力的架构与制衡不同,目前的董事会治理研究主要集中于对董事会运行的基础元素以及董事会的实际运行状态的考察,以基础元素的筛选合理与否以及运行情况优劣作为评价董事会治理绩效的标准。 在上市公司中,银行占有特殊地位。截止到2010年,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已达16家,原有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革并成功上市。有关资料显示,工商银行以超过1600亿的总利润位居全部上市公司之首,建设银行也突破千亿元利润大关,紧随工商银行之后。2010年前三季,16家银行的盈利总和为5248亿元,同期沪深A股总盈利为12071亿元,银行业占了43%。2009年,16家上市银行的盈利总和为5075亿元,同期沪深A股总盈利为11784亿元,银行股占了43%。。16家上市银行自上市以来总共融资12202亿元,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股市是一个银行股市,似乎并不牵强。商业银行的自身特点决定了银行治理存在着与其他企业显著的差异性,在目前企业的融资模式依旧以银行为主及存在广大存款人的形势下,商业银行的外部性决定了其任何举动均会引来广泛的社会影响,任何关于治理结构的转换优化策略必然慎之又慎。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探讨完善商业银行的董事会治理就显得尤为必要。 在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与实践中,新世纪以来兴起了关于“最佳实践模式”的广泛讨论,围绕着是否存在所谓的最佳模式以及其他模式如何向最佳模式演进的问题,从经济学界到法学界倾注了大量的心力,学者们通过比较研究对世界范围内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全方面的细致考察和研究,比较不同国家治理模式的异同,总结良好经验,探寻发展轨迹和路径。各主要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安排的现状和特点,都源于其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股权结构状况、政治法律制度等社会条件。这些不同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也暴露了一定的问题和漏洞。为此各国都在学习他国的成功经验,根据本国国情完善和发展自身制度。具体到商业银行的治理模式,同样存在着不同的价值倾向与实践选择,模式的优劣之争以及不同模式之间的相互协调。在面对可资借鉴的国际经验时,如何认识他人,认清自我、取他人所长为己所用,使优秀外来制度内化并有效运行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我国上市商业银行有其独特的历史演进过程以及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种独特性必然会反映在治理模式之上,如何借鉴国际先进的治理经验,同时兼顾我国的国情及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学术课题。 实践经验支撑理论研究,反过来理论研究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而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董事会治理的实际状况却显得扑朔迷离,学界的大量精力集中于基础理论辨析与移植,却很少有从实践的维度展开研究。笔者认为,应在实证数据地分析中,准确地把握现时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实际状况,以较为完善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为基础,依据研究目的,选取参照元素,量化具体数据,从董事会的运行基础和实际运行状况两方面出发,在一定方法论的指导下针对现时突出问题以及至为重要却隐而不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此外,以往的研究往往从单个的治理案例出发,从策略分析开始延伸到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变通情形,而缺少对整体结构的观照。因此,应当在考虑了治理环境和制度约束之后,依据具体情况选取研究治理对策组合的方法。本文从两权分离、委托代理及公司社会责任和相关利益人理论探讨出发,分析了商业银行董事会治理问题存在和发展趋向的理论基础,从纵向历史角度对早期金融机构包括山西票号、近代民营银行中的公司治理元素进行了分析和考量,以期为完善我国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提供历史的借鉴经验。分析比较了当前世界范围内金融组织的主要公司治理模式在治理结构、内部制衡、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不同的取向和特征,提出了制度引进时需要关注的点,并利用上市银行作为公众公司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所反映出来的各种信息,通过对16家上市商业银行在董事会的构成基础和董事会的实际运行状况的横向对比考察,真实地反映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在治理结构上的异同点,最后运用契约理论下的“委托一代理”分析范式,观察在“机会主义行为”的不同表现情形,探究治理策略的可能结果、走向和强度上的同质与差异性,依据元素互补的既定假设,在动态的体系中分析具体的代理问题,从而为我国上市银行董事会治理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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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F832.3;F832.5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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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66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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