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奖励型众筹融资的风险影响因素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13 04:23
奖励型众筹融资又叫产品众筹,是多种众筹融资方式之一,是在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和政府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快速发展的一种“产品预售+项目融资”方式,是一种合法的融资方式。2011年众筹融资模式进入中国迅速发展,至今为止,已经出现了一大批互联网众筹的优秀平台和项目。奖励型众筹融资成为了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补充,扩宽了投融资的渠道,提高了投融资的效率。但是,奖励型众筹融资在我国发展时间短,且只能通过众筹平台在线上完成交易,存在项目发起人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国内相关监管法律不完善等原因,使得风险更加复杂。奖励型众筹融资的风险是影响其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对于风险的防控已成为迫切的需求,只有把控住风险的主要影响因素才能够对整体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奖励型众筹融资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并稍做评论;其次,针对奖励型众筹融资相关概念进行概述,包括其定义、参与主体、融资过程方面;然后,分析奖励型众筹融资存在的主要风险,包含法律风险、平台运营风险、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四种类型;接着初步构建出奖励型众筹融资风险影响因素的相关指标体系,并进行问卷调查,收集数据,通过SPSS23对所获...
【文章来源】: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省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技术路线图
3奖励型众筹融资概念及其主要风险13图3-1奖励型众筹运营过程3.2奖励型众筹融资的主要风险奖励型众筹融资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组成部分,仍然具有互联网金融风险较大的特征。2011年奖励型众筹进入中国,经过了发展期,走入成熟期,随之而来的风险问题逐渐暴露,引起各方关注。奖励型众筹融资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众筹平台风险、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3.2.1法律风险虽然奖励型众筹融资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其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仍然不完善,存在的法律问题日渐显现,这给奖励型众筹井然有序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从非法集资的角度来看,奖励型众筹在其筹资阶段易存在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便是非法集资风险。根据中国人民法院对非法集资的相关解释,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众或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当被认为是非法集资:第一,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或借以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存款;第二,通过媒体、手机等途径在社会中宣传;第三,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以实物、股权等形式作为回报;第四,面向社会广大群众,吸收资金。以造点新货平台为例,众筹融资过程中,项目通过平台面向大众进行融资,融资成功后,投资者将收到承诺的产品作为回报,奖励型众筹的融资过程同非法集资的认定条件极为相似,极有可能被定义为非法集资。我国法律对于众筹项目的准入标准、平台的运营监管以及平台后期的退出转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大大增加了奖励型众筹非法集资的风险。众筹平台在进入市场前只需要在工商管理局登记和备案,便可运营平台,接受众筹项目
西南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8资料来源:样本数据AMOS23分析结果图4-1奖励型众筹融资中各个风险因子之间的关系在初步构建出模型后,需要判断所构建的模型是否能够反映因子间的因果关系,是否能够对模型中的数据和量表进行有效的分析。一般情况下,会通过对变量之间的回归结果是否显著和拟合度指标来判断,代表性的拟合度指标为CMIN/DF、GFI、RMRD等,具体指标及指标的判定标准见表4-10。表4-10模型拟合度指标判定标准指标判定标准CMIN/DF越小越好,一般要求<3,且P>0.05GFIGFI>0.9RMRRMR<0.05RMSEARMSEA<0.08AGFIAGFI>0.9NFINFI>0.9CFICFI>0.9IFIIFI>0.9通过AMOS23对模型运行,信用风险对于技术风险的影响并不显著,在修正结构方程模型时,应考虑删除该路径。同时,总结出各拟合度指标的计算结果,表4-11列明了模型适配度检验指标以及模型指数和效果。根据表格,只有CMIN/DF、RMR和NFI指数值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而其余指标GFI指数值为0.878,AGFI指数值为0.869,CFI指数值为0.875,IFI指数值为0.876,均小于判定标准0.9,RMSEA指数值为0.081同样大于它的判定标准0.08。因此,还需要对该模型进行修正,使模型各适配度指标满足标准,指标值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消费金融如何规避运营风险[J]. 林博. 人民论坛. 2019(20)
[2]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防范[J]. 祝文峰,程梓豪.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3]互联网产品众筹项目募集额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 勾东宁,董丝雨.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9(06)
[4]投资者利益保护、项目状态与众筹融资完成率[J]. 夏鑫,宋荣娟,田晓楠. 会计之友. 2019(10)
[5]互联网科技众筹金融生态风险控制体系构建[J]. 赵成国,李萌.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9(11)
[6]信息不对称视角下产品特征对奖励型众筹融资绩效研究——社会影响力的调节作用[J]. 初光耀. 金融发展研究. 2019(04)
[7]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征、现状、问题及措施[J]. 王智东. 商业经济研究. 2019(06)
[8]奖励众筹用户的项目分享意愿研究[J]. 王正沛,李国鑫. 软科学. 2019(03)
[9]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及创新监管研究[J]. 兰虹,熊雪朋,胡颖洁. 西南金融. 2019(03)
[10]产品众筹与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对比分析——基于“京东产品与股权众筹”的实证研究[J]. 张燕华,陈肖华. 金融与经济. 2018(12)
硕士论文
[1]基于扎根理论的众筹融资信用风险识别与管理机制研究[D]. 彭颖.兰州大学 2018
[2]众筹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D]. 张薇.兰州财经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281338
【文章来源】: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省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技术路线图
3奖励型众筹融资概念及其主要风险13图3-1奖励型众筹运营过程3.2奖励型众筹融资的主要风险奖励型众筹融资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组成部分,仍然具有互联网金融风险较大的特征。2011年奖励型众筹进入中国,经过了发展期,走入成熟期,随之而来的风险问题逐渐暴露,引起各方关注。奖励型众筹融资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众筹平台风险、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3.2.1法律风险虽然奖励型众筹融资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其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仍然不完善,存在的法律问题日渐显现,这给奖励型众筹井然有序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从非法集资的角度来看,奖励型众筹在其筹资阶段易存在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便是非法集资风险。根据中国人民法院对非法集资的相关解释,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众或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当被认为是非法集资:第一,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或借以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存款;第二,通过媒体、手机等途径在社会中宣传;第三,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以实物、股权等形式作为回报;第四,面向社会广大群众,吸收资金。以造点新货平台为例,众筹融资过程中,项目通过平台面向大众进行融资,融资成功后,投资者将收到承诺的产品作为回报,奖励型众筹的融资过程同非法集资的认定条件极为相似,极有可能被定义为非法集资。我国法律对于众筹项目的准入标准、平台的运营监管以及平台后期的退出转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大大增加了奖励型众筹非法集资的风险。众筹平台在进入市场前只需要在工商管理局登记和备案,便可运营平台,接受众筹项目
西南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8资料来源:样本数据AMOS23分析结果图4-1奖励型众筹融资中各个风险因子之间的关系在初步构建出模型后,需要判断所构建的模型是否能够反映因子间的因果关系,是否能够对模型中的数据和量表进行有效的分析。一般情况下,会通过对变量之间的回归结果是否显著和拟合度指标来判断,代表性的拟合度指标为CMIN/DF、GFI、RMRD等,具体指标及指标的判定标准见表4-10。表4-10模型拟合度指标判定标准指标判定标准CMIN/DF越小越好,一般要求<3,且P>0.05GFIGFI>0.9RMRRMR<0.05RMSEARMSEA<0.08AGFIAGFI>0.9NFINFI>0.9CFICFI>0.9IFIIFI>0.9通过AMOS23对模型运行,信用风险对于技术风险的影响并不显著,在修正结构方程模型时,应考虑删除该路径。同时,总结出各拟合度指标的计算结果,表4-11列明了模型适配度检验指标以及模型指数和效果。根据表格,只有CMIN/DF、RMR和NFI指数值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而其余指标GFI指数值为0.878,AGFI指数值为0.869,CFI指数值为0.875,IFI指数值为0.876,均小于判定标准0.9,RMSEA指数值为0.081同样大于它的判定标准0.08。因此,还需要对该模型进行修正,使模型各适配度指标满足标准,指标值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消费金融如何规避运营风险[J]. 林博. 人民论坛. 2019(20)
[2]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防范[J]. 祝文峰,程梓豪.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3]互联网产品众筹项目募集额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 勾东宁,董丝雨.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9(06)
[4]投资者利益保护、项目状态与众筹融资完成率[J]. 夏鑫,宋荣娟,田晓楠. 会计之友. 2019(10)
[5]互联网科技众筹金融生态风险控制体系构建[J]. 赵成国,李萌.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9(11)
[6]信息不对称视角下产品特征对奖励型众筹融资绩效研究——社会影响力的调节作用[J]. 初光耀. 金融发展研究. 2019(04)
[7]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征、现状、问题及措施[J]. 王智东. 商业经济研究. 2019(06)
[8]奖励众筹用户的项目分享意愿研究[J]. 王正沛,李国鑫. 软科学. 2019(03)
[9]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及创新监管研究[J]. 兰虹,熊雪朋,胡颖洁. 西南金融. 2019(03)
[10]产品众筹与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对比分析——基于“京东产品与股权众筹”的实证研究[J]. 张燕华,陈肖华. 金融与经济. 2018(12)
硕士论文
[1]基于扎根理论的众筹融资信用风险识别与管理机制研究[D]. 彭颖.兰州大学 2018
[2]众筹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D]. 张薇.兰州财经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28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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