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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实践与探索——以重庆辖内A消费金融公司和B小额贷款公司为例

发布时间:2022-02-19 12:51
  <正>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要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尽快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更正或撤销。因错误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错误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是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的基础,也是社会信用 

【文章来源】:重庆行政. 2019,20(0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互联网放贷机构信用信息投诉下降趋势明显
二、重庆优化信用信息权益保护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互联网放贷机构监管
    (二)通过创新技术手段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通过规范管理堵塞业务问题导致的投诉漏洞
    (四)由内及外加强信用信息维权队伍建设
    (五)以监管保持信用信息维权工作高压态势
    (六)积极推进信用信息维权宣传教育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完善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实践探索
    (一)制定统一的互联网放贷业务征信监管措施
    (二)增强维权工作人员征信业务本领
    (三)强化金融机构的自律能力



本文编号:363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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