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管理论文 > 货币论文 >

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基于政府与市场的法律边界

发布时间:2024-05-20 01:03
  2019年初,我国已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并预计在2021在完成注册制改革。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但核准制下的信息披露存在政府干预多、市场参与不足等缺点。本文通过比较核准制和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分析我国股票发行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在减少政府监管的同时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并让中介机构承担起实质审核的职能,提高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专业能力,为注册制改革提供坚实基础。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注册制与核准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比较
二、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中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三、信息披露制度中政府的低效监管和市场约束的缺位
    (一)政府的低效监管
        1. 信息披露质量较低。
        2. 存在政府权力寻租现象。
        3. 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不力。
    (二)市场约束的缺位
        1. 中介机构监管的缺位。
        2. 我国投资者的专业化程度低。
四、信息披露制度的重构———厘清政府与市场的法律边界
    (一)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
        1.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罚机制。
    (二)加强市场约束的效力
        1. 推进中介机构的实质审核。
        2. 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
五、结语



本文编号:397872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huobilw/397872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6153***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