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公寓“租金贷”的金融监管研究
发布时间:2024-07-05 17:18
长租公寓作为近几年房地产三级市场新兴的行业,受到国家"租购并举"的支持,也受到部分企业和地方的青睐。由于各地在长租公寓"租金贷"方面的政策不同、不统一监管规则及监管规范滞后,"租金贷"存在着由信息中介变异为资本中介带来负外部性、内控"短板"与迫切"解压"的不匹配、抢占房源可能产生操纵租赁价格等问题,严重违背长租公寓"租金贷"的初衷。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建议应将"租金贷"定位于公共产品供给,制定明确统一的监管规范,完善监管的具体规则,构建"租金贷"保障性制度,充分发挥长租公寓"租金贷"对租房租赁市场的补充作用。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金融监管薄弱导致“租金贷”市场乱象
(一)信息中介变异为资本中介带来负外部性
(二)内控“短板”与迫切“解压”的不匹配
(三)抢占房源可能产生操纵租赁价格
二、“租金贷”金融监管的现状和不足
(一)产业政策鼓励而监管规范滞后
(二)各地监管规则不统一
(三)监管理念与“租金贷”初衷不合
三、对“租金贷”金融监管的完善措施
(一)“租金贷”应定位于公共产品供给
(二)制定明确统一的监管规范
(三)完善监管的具体规则
(四)构建长租公寓“租金贷”的保障性制度
本文编号:4001269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金融监管薄弱导致“租金贷”市场乱象
(一)信息中介变异为资本中介带来负外部性
(二)内控“短板”与迫切“解压”的不匹配
(三)抢占房源可能产生操纵租赁价格
二、“租金贷”金融监管的现状和不足
(一)产业政策鼓励而监管规范滞后
(二)各地监管规则不统一
(三)监管理念与“租金贷”初衷不合
三、对“租金贷”金融监管的完善措施
(一)“租金贷”应定位于公共产品供给
(二)制定明确统一的监管规范
(三)完善监管的具体规则
(四)构建长租公寓“租金贷”的保障性制度
本文编号:400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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