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主体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16 19:18
社区养老服务是我国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所产生的养老照护风险而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它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帮助老年人在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中,实现“老有所养”。目前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都将社区养老服务作为理论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方向。相对于其他学科研究的云蒸霞蔚,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学研究尚处萌芽阶段,理论广度和深度都明显不足,能够提供的法律对策也是单薄而贫瘠。基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法律制度的理论冲动与实践需要,论文以社区养老服务主体为切入点,遵循从规范解读到制度构建的研究思路,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目的是构建科学、务实、合理的社区养老服务主体法律制度,使其在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实现社区养老服务主体权利取得有据、责任承担有理、法律规制有序、功能发挥有效的目标指向。社区养老服务主体是社区养老服务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组织与个人。依据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性质以及各主体在制度运行中的实然角色,可以将社区养老服务主体划分为:受益主体(老年人)、给付主体(政府)、实施主体(社区服务机构)和指导主体(社...
【文章来源】:辽宁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159 页
【学位级别】:博士
【部分图文】:
现有研究成果的学科分类资料来源:中国知网
养老问题法学领域关注度资料来源:知网学术趋势
论文的逻辑结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精准养老的政策供给、地方实践与可为路径[J]. 赵向红,王宏民,李俏. 青海社会科学. 2018(06)
[2]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组织形式选择——兼论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分类的规范意义[J]. 金锦萍. 当代法学. 2018(04)
[3]籍合组织的特性与法律规制的策略[J]. 陈甦. 清华法学. 2018(03)
[4]社会服务机构退出制度的层次化构建[J]. 贺丹,丁超帆. 河南社会科学. 2018(02)
[5]《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的固守与变革新论[J]. 左婧. 天津法学. 2017(04)
[6]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监管机制创新研究[J]. 张文礼,王达梅.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17(03)
[7]社区服务:社会化养老的末梢神经[J]. 童星,高钏翔.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17(01)
[8]养老:从福利到权利——兼论“民生政治”[J]. 王金玲. 浙江学刊. 2016(06)
[9]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社会企业介入养老服务:理论、优势与路径[J]. 李静.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5)
[10]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间的职能与合作[J]. 任勤,何泱泱.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3)
博士论文
[1]社会企业的法律规制[D]. 董蕾红.山东大学 2017
[2]社会保障权的公法保障[D]. 宋艳慧.武汉大学 2014
[3]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困境分析与对策研究[D]. 张歌.复旦大学 2014
[4]社会保障权研究[D]. 徐永峰.吉林大学 2013
[5]老年保障的道德基础研究[D]. 豆小红.中南大学 2013
[6]宪政视野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 刘婧婧.复旦大学 2011
[7]行政给付诉讼研究[D]. 熊勇先.武汉大学 2010
[8]社会救助权研究[D]. 何平.湖南大学 2010
[9]社会保障权研究[D]. 刘锦城.吉林大学 2009
[10]行政给付制度研究[D]. 柳砚涛.苏州大学 2005
本文编号:3346241
【文章来源】:辽宁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159 页
【学位级别】:博士
【部分图文】:
现有研究成果的学科分类资料来源:中国知网
养老问题法学领域关注度资料来源:知网学术趋势
论文的逻辑结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精准养老的政策供给、地方实践与可为路径[J]. 赵向红,王宏民,李俏. 青海社会科学. 2018(06)
[2]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组织形式选择——兼论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分类的规范意义[J]. 金锦萍. 当代法学. 2018(04)
[3]籍合组织的特性与法律规制的策略[J]. 陈甦. 清华法学. 2018(03)
[4]社会服务机构退出制度的层次化构建[J]. 贺丹,丁超帆. 河南社会科学. 2018(02)
[5]《民法总则》法人制度的固守与变革新论[J]. 左婧. 天津法学. 2017(04)
[6]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监管机制创新研究[J]. 张文礼,王达梅.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17(03)
[7]社区服务:社会化养老的末梢神经[J]. 童星,高钏翔.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17(01)
[8]养老:从福利到权利——兼论“民生政治”[J]. 王金玲. 浙江学刊. 2016(06)
[9]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社会企业介入养老服务:理论、优势与路径[J]. 李静.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5)
[10]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间的职能与合作[J]. 任勤,何泱泱.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3)
博士论文
[1]社会企业的法律规制[D]. 董蕾红.山东大学 2017
[2]社会保障权的公法保障[D]. 宋艳慧.武汉大学 2014
[3]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困境分析与对策研究[D]. 张歌.复旦大学 2014
[4]社会保障权研究[D]. 徐永峰.吉林大学 2013
[5]老年保障的道德基础研究[D]. 豆小红.中南大学 2013
[6]宪政视野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 刘婧婧.复旦大学 2011
[7]行政给付诉讼研究[D]. 熊勇先.武汉大学 2010
[8]社会救助权研究[D]. 何平.湖南大学 2010
[9]社会保障权研究[D]. 刘锦城.吉林大学 2009
[10]行政给付制度研究[D]. 柳砚涛.苏州大学 2005
本文编号:334624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shequguanli/3346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