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革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优势
发布时间:2023-06-28 01:11
信息技术的革命性进步改变了社会经济形态,提高了现代经济运行效率。信息技术跨越式发展给经济体制理论领域"计划与市场"这一永恒课题带来了新内容,大数据时代能否复活"计划经济"大辩论值得深思。通过梳理国内业界和学界对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是否可行的相关思辨,结合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阶段历程和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中存在的"休谟问题",对"兰格-米塞斯"之争在新时代的演进进行再认识,可以发现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论"不过是"理性的狂妄",在实际经济运行中仍不可行。信息技术革命巩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在信息技术革命时代"市场有效"和"政府有为"会更加紧密结合,二者共同发挥自身作用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优势之所在。正如十九届五中全会所强调的,我国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强调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在高质量发展中因势利导制定有效产业政策,并以此来提高全体人民的福祉。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历程
(一)“主辅论”阶段(1979—1982年)
(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阶段(1983—1986年)
(三)“政府调节和市场引导”阶段(1987—1992年)
(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1992—2003年)
(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2003—2012年)
(六)“市场有效”和“政府有为”阶段(2012年至今)
三、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休谟问题”
(一)信息技术兴起
(二)信息技术革命
(三)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四)大数据时代经济决策中的“休谟问题”
四、“兰格-米塞斯之争”在大数据时代的再认识
(一)“兰格-米塞斯”之争回顾
(二)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之取舍
(三)“兰格-米塞斯”之争在新时代的再认识
五、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仍不可行
(一)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所需的全社会深度经济数据难以获取
(二)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所需的信息更新与新数据计算难以为继
(三)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中个人激励与集体利益仍无法调和
(四)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在鼓励创新方面仍显乏力
(五)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解决市场失灵困境仍难奏效
六、信息技术革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优势
(一)信息技术革命使“市场有效”和“政府有为”更加密切结合
(二)信息技术革命巩固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优势
七、结语
本文编号:3835683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历程
(一)“主辅论”阶段(1979—1982年)
(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阶段(1983—1986年)
(三)“政府调节和市场引导”阶段(1987—1992年)
(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1992—2003年)
(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2003—2012年)
(六)“市场有效”和“政府有为”阶段(2012年至今)
三、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休谟问题”
(一)信息技术兴起
(二)信息技术革命
(三)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四)大数据时代经济决策中的“休谟问题”
四、“兰格-米塞斯之争”在大数据时代的再认识
(一)“兰格-米塞斯”之争回顾
(二)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之取舍
(三)“兰格-米塞斯”之争在新时代的再认识
五、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仍不可行
(一)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所需的全社会深度经济数据难以获取
(二)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所需的信息更新与新数据计算难以为继
(三)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中个人激励与集体利益仍无法调和
(四)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在鼓励创新方面仍显乏力
(五)大数据时代“计划经济”解决市场失灵困境仍难奏效
六、信息技术革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优势
(一)信息技术革命使“市场有效”和“政府有为”更加密切结合
(二)信息技术革命巩固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优势
七、结语
本文编号:3835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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