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01 10:02
本文关键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更多相关文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项目设定权 规章制定权 依托单位
【摘要】:随着我国财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推进,为了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亟待修改。本文重点讨论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项目设定权、规章制定权,依托单位的地位及其职责,科学基金管理中的法律责任以及特殊项目的管理程序等法律问题。建议在《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项目设定权和规章制定权;明确依托单位的法律地位为"基金资助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增加规定依托单位在资金管理和在目成果共享与转化方面的职责;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中各主体的法律责任体系;授权基金管理机构对于特殊资助项目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键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项目设定权 规章制定权 依托单位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改若干法律制度研究与立法”(项目号L1522001)的资助
【分类号】:G322
【正文快照】: 3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昆明650051)科学基金制是由出资人设置基金,采取自主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资助特定科学技术研究的制度。这项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成效。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于1981年11月建立了科学基金制,由中央财政,
本文编号:112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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