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忠义观的建构与解构
发布时间:2020-07-22 03:53
【摘要】:“水浒”特有的绿林题材形成与传播于特定历史时期,对题材及社会价值的不同评判令其主题阐释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在“水浒”接受过程中,绿林题材与各不同时代的价值判断紧密融合,其“意义”虽不离“含意”,但往往产生截然不同的主题阐释结果。“诲盗”与“忠义”是“水浒”两种基本的主题归纳,表面上水火不容,实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从题材角度而言,“水浒”叙述的是绿林故事,“以暴易恶”的“法外”情节与人物屡见不鲜,虽有招安“归正”、清庙传名的结局,但“法外之行”是题材的重要部分,“诲盗”是对特殊题材社会效果的担忧;从主导意旨而言,特定时代的编创者、接受者对“水浒”大多持宽容态度,认为绿林人士本属“乱民”而非“贼民”,“为乱”是被逼无奈的选择,“忠义”是对“水浒”本身存在价值的肯定。“水浒”主题阐释虽有多种,但“忠义”在不同时代的内涵变化更为明显和关键,而像“诲盗”“伪忠义”等论点实则亦可视作为“忠义”内涵的不同表现,“农民起义说”“为市民写心说”“忠奸斗争说”“游民说”等亦可视作“忠”之对象由“君”转向于“民”或“国家”的某种变形,相对其他主题论而言“忠义观”的包容性更强一些。水浒“忠义观”有一个建构与解构的过程,“建构”指的是宋元时期的“忠义”价值观念经李若水、龚开、陆友仁、元代水浒戏等由外而内与水浒绿林题材逐渐结合的过程,水浒忠义观在明代百回本《忠义水浒传》中体现的最为明显;然而绿林题材与“忠义”之间的裂痕始终难以弥合,故而建构渐趋完成的同时解构亦已开始,此种解构指的是传统“水浒忠义观”中“忠义”与“非忠义”矛盾的凸显,经由金圣叹、清初水浒戏、清代水浒续书等不断放大和批判此种矛盾,传统“水浒忠义观”被质疑;清末民初在君主专制崩解的背景下,“水浒忠义观”渐成为新式的“忠”与“义”组合,“忠”之对象由君而民、而国、而民族,“义”之平等性渐而提升,新式“忠义观”得以重构。值得注意的是,建构与解构的发生是共时而非先后,一方面是创作者的情感寄托,另一方面又取决于读者和评者的价值立场,“忠义”作为一种悖论始终伴随水浒的产生与传播,即使“非忠义”“反忠义”亦是“忠义观”的某种变体。鉴于精力和学力有限,水浒“忠义观”研究的时间范围主要限定在自宋至清的古代阶段,其中有少部分延伸到近、现代阶段。一、主题内涵与“水浒”的经典化文学作品的主题研究向来是我国文学研究尤其是小说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小说”一词和相关作品早在先秦时期即已出现,经魏晋、唐、宋的创作实践,明、清时期“小说”作为文学体裁之一无论是篇幅,还是内容含量及社会价值,均由“不经之作”而逐渐成为新的“经典”。在小说地位提升的过程中,不同时代的主流价值观念亦添加于具体作品之上,令小说的“意义”更趋近于“道”,这一点在主题阐释中体现的尤为明显。《水浒传》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小说观念现代化的结果,这也是最深层的原因;直接原因则有明代中后期文化专制统治的放松,统治者对小说的倡导与宽容,士大夫的推崇与评点,市民阶层的兴起,文化的普及,印刷技术的迅速发展等。与其他小说不同,“水浒”有其特殊的绿林题材,在经典化过程中“水浒”与“忠义”这一当时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的融合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二、水浒“忠义观”的建构历史上的宋江事迹发生和传播于宋朝,在靖康之难、南宋偏安、文强武弱的时代背景下,类似对宋江等“匪寇”招安并赐予官爵以期其为国出力的事在南宋大量发生,“忠义”是当时社会自上而下公认的主流价值观念。李若水作诗《捕盗偶成》,提出“招安非良策”,对接受招安的“匪寇”是否“忠义”表示质疑。只是在内忧外患的背景下,南宋朝廷自顾尚且不暇,招安是朝堂无奈的选择;乱世之中落草绿林的“匪寇”各有各的无奈,招安是他们真心的期望,而“为国立功”则是他们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忠义军、忠义民、忠义人等在特定时代受社会普遍认同,这是水浒“忠义观”建构的时代基础。龚开出于宋遗民心态作《宋江三十六赞》,在序言中称宋江一类的“盗中之圣”尚具“义勇”,借对绿林的“赞”批判祸乱天下的“乱臣贼子”。元代陆友仁曾舟过梁山泺,结合龚开“画赞”作诗对历史进行反思,提及宋江征方腊取得战功一事,并隐讳地指出“乱自上作”。早期“水浒戏”推崇梁山“替天行道”的“公正”,实是元代社会核心价值观念的体现,这也成为水浒“忠义”中偏“义”的一方面表达。李若水、龚开、陆友仁及早期水浒戏对“水浒忠义”的态度并不相同,但均在有意无意地营造一种“水浒”与“忠义”之间的联系,实是时代价值观念的外在表现。三、《忠义水浒传》的“忠义”表现百回本《忠义水浒传》是“水浒”故事的凝练与集中,明代现存大多数小说版本中均将“忠义”置于明显的位置,文本中“忠义”亦多次重复呈现,这既是小说编创时的意旨表达,也是当时社会价值观念的文学体现。只是儒家传统意义上的“忠义”本来有“对等”“适宜”之意,“水浒忠义观”本身内涵强调的则是单向度“臣”对“君”的服从,“忠义”实则为“忠”。小说以文学叙事手段创建了朝堂“无忠义”的特殊语境,其中君主昏聩、奸佞擅权、胥吏腐败,致令有能者无法安居于庙堂和“法内”社会,只得“被逼上梁山”。“忠义”的代表人物宋江历经曲折,虽竭力数次避免“落草”,但最终还是上了梁山。成为“匪盗”的宋江在山寨营造“忠义”氛围,极力谋求招安,重新回归“法内”社会之后,借征辽、征方腊行“忠义”之行,被鸩死之时仍不舍“忠义”,终得清庙留名。百回本《忠义水浒传》塑造的宋江是文学中的“忠义”形象,是水浒“忠义观”的坚实文本基础。四、“水浒忠义观”的倡导与质疑伴随小说的广泛传播,“忠义”己成为“水浒”得以存在的独特价值标签。“水浒戏”虽多截取“水浒”之一段或一人物而演绎,明代中后期的林冲、武松、宋江等戏曲故事中虽有偏重的不同但均体现了“忠义”主旨,可见水浒“忠义观”之深入人心。序跋和评点是明清之际小说研究的重要形式,对“水浒”主题的阐释更为直接,且大多不离“忠义”左右,只是称扬者以“忠义”赞之,质疑者以“伪忠义”贬之。倡导“水浒忠义”者亦有不同表现,如天都外臣将“水浒”誉为“国医”,李贽称赏著书者用心之“发愤”,容与堂等版本评点中多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忠义”的归纳,是“忠义”的不同变体。金圣叹在明末起义频繁的时代背景下,质疑“招安”者忠义与否的问题,指出小说《水浒传》中“忠义”的内在矛盾。金圣叹作五篇序言从各个角度阐述“水浒”作者并无“忠义”的意旨表达,小说只是出于才子“锦心绣口”的“闲暇之作”,试图将小说从“载道”的重负下摆脱出来,彰显文学性的同时亦在隔离“忠义”与“水浒”之间的关系;同时金圣叹腰斩“水浒”,将宋江等人招安、征辽、征方腊等“忠义”事迹完全舍弃,另改编文本《贯华堂第五才子书水浒传》,突出宋江之“伪忠义”。“迸忠义于水浒之外”,是金圣叹解决水浒内在忠义矛盾的一种方法,是他喜新炫才文学观念的表达,亦是他时事之感的体现,背后则是时代价值观念变迁的外在表征。五、水浒传统“忠义观”的解构清代“水浒戏”虽受《水浒传》整体框架的制约,但在内容、人物选择上与明中后期不离“忠义”相比,“非忠义”性更为明显。清初戏曲《宣和谱》从其名称来看不离“宣和”左右,实隐寓对“乱自上作”宣和之政的针砭。《宣和谱》戏文对宋江等水浒人物持否定态度,多处讥讽宋江的伪忠伪孝、王矮虎的好色无能、扈三娘的贪生变节,而以王进、栾廷玉、扈文姬、扈成等的真忠、真孝、真节、真义作为对比,将“忠义”从水浒人物身上剥离开来。清宫大戏《忠义璇图》是整个水浒故事的戏曲演绎,在水浒的整体框架下,刻意减少了表现水浒“忠义”的情节和对话,而添加了李若水、张叔夜等真忠真义以反衬水浒众人的“伪忠伪义”,并用近十分之一的篇幅以“冥谴”的形式对宋江等人展开批判,是对“水浒忠义观”的强烈反拨。另《虎囊弹》《闹江州》《偷甲记》等“水浒戏”虽内容与水浒故事相关,但均刻意远离了“忠义”主题,这亦可视作官方和民间视野对时代价值观念的某种反映。陈忱《水浒后传》突出了对“愚忠”的某种批评,青莲室主人《后水浒传》亦表现出对轻易放弃起义果实一味“忠义”的谴责。俞万春的《结水浒传》不但以“荡寇”的形式令水浒人物灰飞烟灭,更从多方面对“水浒忠义观”进行全面解构。六、“水浒忠义观”的消解与重构清末民初,民主、科学、法制等现代观念大量涌进,不但与明清时期的“忠义”价值观念产生冲突,亦对传统的小说主题阐释产生冲击。尤其是君主制崩解之后,传统“忠义”价值观的基础随之瓦解,而“水浒”深具反抗色彩的绿林题材在主题阐释中所占分量愈来愈重。“平等”“民主”“乌托邦”“社会主义”等新概念、新名词不断添加在“水浒”主题阐释之上,同时“农民”“市民”“游民”“流民”等水浒人物出身的不同归纳体现了从“民”到“人民”的内涵演化,传统水浒“忠义观”的消解体现了时代核心价值观念的变化与转移。“忠义”的内涵发生了变化,对表现传统“忠义”最为突出的招安、征方腊的评价亦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表现最明显的“投降主义教材说”,这实是当代视角下对招安问题的新评价。另外,“忠义”指向的对象从君主转向于民族、国家、人民,同时对“义”的阐释亦添加进“平待”“相互”的时代新意,“忠义”观实现了某种重构。“水浒忠义观”的建构与解构、重构既是小说主题理解与阐释内涵的变迁,更是不同时代价值观念的体现。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I207.412
本文编号:276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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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年份】: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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