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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志熙:论中国古代的文体学传统——兼论古代文学文体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2013年08月11日 10:21:00
近年来,在古代文学研究领域,人们开始较多地关注古代文学文体学的问题。研究上的具体情况不暇细述,仅就学界的动向来说,零二年的四月份,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了中国古代文体研究学术会议,同年六月份,北京大学成立中国古代文体研究中心并召开学术研讨会。两次会议都有许多学者参加,就文体研究的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讨论,也达成了一些共识。比如北大的会议上,代表们一方面充分地肯定了迄今为止的文体学研究的成果,同时也客观地指出,长期以来在古代文学的教学与研究中,确实存在着对文体学的研究不够重视,文体学意识比较淡薄的问题,尤其是与古人相比,这方面显得更为突出,它确实制约了古代文学研究的深化。看来,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是有一定的普遍性的。但从目前涉及文体的有关研究以及学术会议的讨论中,也反映出来这样一个情况,就是我们对于古代文学中文体问题还缺乏比较深层的认识,在文体学理论方面也是很缺乏的。在北大的研讨会上,一些代表就认为要重视文体学的基本理论的研究,这也是北大文体中心所定的今后研究方向之一。我觉得,所谓文体学的基本理论,其中首先要探讨的就是作为文学研究的一种方法或一个分支的文体及文体学内涵,它的研究对象及其方法。本文就是想对这些问题作初步的思考,以就教于学界同仁。其中尤其强调这样一个思路,即寻索传统的文体学思想及研究方法,同时也参考西方的作为语言学研究的文体学的某些合理因素。
一
文体这个词,本身的涵义就很复杂,从目前古典文学界对这个词的运用来看,主要是指文章(或文学)的体裁,如褚斌杰先生的《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就是研究古代文学的体裁学的一本书。[1]从前面所说的研讨会上的众多学者的发言也可看出来,大家所理解的文体就是指体裁,所讨论的也主要是体裁及与体裁相关的问题。当然,我们所说的文体学,也主要是指围绕体裁这一核心而展开的一门学问。但是文体学这个词,在语言学领域也同样在使用,而且较文学研究领域更为流行,涵义更为明确。而作为语言学一个分支的文体学,与我们所说的文体学是差别很大的。在他们那里,主要是研究语言在不同的使用场合中所表现出来的变化。一位语言学家对文体作了这样的定义:“社会交际的需要使得语言产生不同功能变体——文体”[2](P3)。语言学领域的文体学是来自西方的一门学术,源于古希腊演说家和诡辩家的修辞术,后来的语言学家们又将其与语用学、语境问题的研究联系起来,并且引进文学批评的领域,形成作为近现代西方的文体学[2](P3-6)。西方文学批评界的文体学,则是从形式主义及新批评等学派导源的一门学问,并且结合了现代的语言学研究与文学研究两个学科的新学科(注: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8页:“文学文体学受俄国形式主义与布拉格学派的影响甚深。在英美等国,它与实用批评和新批评的联系尤其紧密。文学文体学因袭了这些形式主义批评派别对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分,反对将文学当作历史文献或社会文献,强调文学的自律性,注重文学作为艺术产品的美学意义。”)。它所研究的是文章及文学的语言学问题,或者说是从语言学的角度出发研究构成文学的本质及各类文学的表现规律。韦勒克、沃伦的《文学理论》的第十四章为“文体与文体学”,是作为“文学的内部研究”的一部分的。如他认为“如果没有一般语言学的全面的基础的训练,文体学的探讨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因为文体学的核心内容之一正是将文学作品的语言与当时语言的一般用法相对照。”[3](P189)这种说法,对于我们今天的古代文学文体学研究是深有启发的,我们的研究,最缺乏的就韦勒克所说的这个层面。他所说的文体学,就是西方新批评派的文体学。当然,西方文体学中也有分类的文体学,诸如小说文体学、诗歌文体学、散文文体学,表面上似乎与我们所理解的体裁学很接近,也确实涉及体裁学的问题,但与我们的研究方法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简言之,在今天学术界所使用的文体学这个概念中,有上述的主要流行文学研究领域的以体裁为核心的“文体学”与主要流行于语言学领域的以语言的功能变体为核心的“文体学”这样两种。
但是,上述的“文体”的两个不同涵义,并非完全隔绝的。所谓文学体裁,最根本的功能,即在造成各种不同的语言艺术。比如小说、散文、诗歌都有各自一种语言表现上的规律或规范,即构成所谓的小说文体、散文文体、诗歌文体。而在这种大的体裁中,又有无数具体的体裁和品种,如中国古代诗歌中,即有许多体裁,其中如古体诗、近体诗,其所表现的文体也是不同。所以我们所说的文学体裁的“文体”与语言学家所说的作为语言的表现功能的变体的文体,从本质上说是相通的,因为这种造成文学作品的这种功能性变体的最重要的条件就是体裁的不同。尤其是他们的分体的文体学的研究对象及方法,与我们的文体学是可以沟通的,只不过他们主要是侧重于语言功能变体来谈体裁问题。其实,体裁问题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一个语言的问题,不仅对仗、声韵、句法、章法是语言的问题,甚至体裁本身,我觉得也应该看成是一种语言。因为语言就是一种表达,体裁本质上看就是一种表达,所以体裁不是纯粹的形式,而是负有审美功能的一种语言。我们向来的体裁研究,其实有不少内容还是采用语言研究的方法的,如上述对仗、声韵诸项的研究,就是这样。但是,我们在这方面是不太自觉的,运用得极其有限。所以,目前为止的体裁研究,还是静止性地研究体裁的分类、缕述某一体裁的形式要素,即文体概论一类的教程。或者是撰作分体文学史,这些分体文学史虽然比一般的文学史较多关注体裁的问题,但在具体的叙述中,并没有充分地揭示特定体裁的文体本质,甚至往往不能贯彻体裁发展的基本轨迹。造成这种情况,我觉得还是因为我们在研究的观念上,对于体裁的语言的本质缺乏了解。所以,我认为,立足我们已有体裁研究的立场,吸取西方的文体学观念及其研究方法,突破静止描述、分类的体裁研究方式,建立一种动态、立体的文体学研究格局,是深化中国古代文体学的重要途径。而在这同时,回顾中国古代的文体学传统是很重要的。
二
文体学在中国古代有着十分深厚的传统,古代的文学批评与理论,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古代的文体学;非但如此,整个古代的文学批评与研究的传统,也是以文体问题为核心的。我们现在关于古代文学的体裁理论及各种体裁的艺术特点、发展轨迹的基本的看法,除了通俗小说及戏曲等领域是古人注意不够而近现代以来发展较大之外,诗歌与散文方面,除了引进西方的体裁分类观念之外,可以说本质上没有超过古人的范畴。但是,我们对传统文体学的继承还是很不充分的。在本文所讨论的“文体”的基本的内涵及把握的方式上,我们今天的体裁学研究,就是没有完整把握传统文体学的内涵,相对古人来说,存在着内涵萎缩、简单化、表面化的问题。
事实上,传统文论中所说的“体”、“文体”,是完全包含了我们今天的体裁研究的文体学与西方的研究文学语言的本质及其具体表现的文体学这样两个方面的。“体”本义为人之身体,《说文》解云:體,总十二属也,从骨,豊声。”段玉裁注“十二属”为身体的十二个部分。(注:《说文·骨部》:“体,总十二属之称也。”段玉裁注十二属为首、身、手、足的十二个部位。详见段氏《说文解字注》。)由人的身体而引申为事物的形体、存在与构成的样式与状态、性相等抽象的涵义,“体”在古代是一个重要的思想范畴。如卦象被称为卦之体,《诗经·卫风·氓》就有“尔卜而筮,体无咎言”之句,毛传:“体,兆卦之体也。”《周易·系辞》亦云:“故神无方而易无体”。孔颖达疏:“体是形质之称。”这些用法中的“体”就具有事物构成之样式、状态、性相之抽象内涵。由上述涵义发展,“体”还有一种形容词性质的使用,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得体”之意,如《管子·君臣》:“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则上下体。”唐人房玄龄(或尹知章,见戴望《管子校正》“凡例”)注曰:“上下各得其体也”[4]。这里的“体”就有合理与法式的意义在内。
我国古代的文学批评中对于“体”这一范畴的运用,完全是从上述的思想背景中发生的。虽然不能考证最早使用“体”这一概念来论文章是在何时,但从先秦及秦汉时代“体”及其相关哲学范畴在思想活动上使用之频繁来看,以体论文也一定是很早就已经开始了。这其中尤其是“卦体”,与“文体”的性质最接近。所以,以体论文,可能是从以体论卦中发展过来,对于这些问题,尚须作进一步的考证。西汉孔臧《与侍中从弟安国书》(严可均辑《全汉文》卷十三)论孔壁古文《尚书》云:“顾唯世移,名制改变,文体义类,转益难知。”(注:严可均辑《全汉文》卷十三。)此处文体应为字体之意。从现存的文献来看,汉魏间人似乎已经用“体”这一概念来论文。汉末卢植《郦文胜诔》:“自龀未成童,著书十余箱。文体思奥,烂有文章,箴缕百家。”(注:《全后汉文》卷八十一,严氏辑自《北堂书钞》卷九十九。此条与上条孔臧《与侍中从弟安国书》“文体义类”条,俱承傅刚先生代为检得。)这里文体之体,或可作文体讲,或可作作文得体讲,以与“思奥”相对。无论哪种讲法,都是建立在以体论文的思想上的。
西晋时期,已经将“体”、“文体”作为重要的文学理论范畴来使用,文体学意识已经相当成熟(注:参见拙著《魏晋诗歌艺术原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四章、第四节。)。傅玄《连珠序》论连珠体云:“其文体,辞丽而旨约,不指说事情,必假喻以达其旨……班固喻美辞壮,文章弘丽,最得其体。”[5](卷四十六)“其文体”即连珠的文体,包括语言风格即“辞丽旨约”,表达的方式即“假喻以达旨”。如挚虞《文章流别论》:“昔班固为安丰戴侯颂,史岑为出师颂,和熹邓后颂,与鲁颂体意相类,文辞之异,古今之变也。”又如“若马融《广成》、《上林》之属,纯为今赋之体,而谓之颂,失之远矣。”又如云:“古诗率以四言为体”,“夫诗以情志为本,而以成声为节,然则雅音之韵,四言为正,其余虽备曲折之体,而非之音之正也。”[5](卷七十七)又陆云《与兄平原书》:“文适多,体便欲不清。”[5](卷一百二)陆机《文赋》“体有万殊,物无一量”,李善注云:“文章之体,有万变之殊;中众物之形,无一定之量。”又云“其为物也多姿,其为体也屡迁”[6](卷十七)。他们所说的体,即是文之体,其中有体裁这一层意思。但并非仅有体裁之意。而着重于文章本身的存在之体。所以涵义比普通所说的体裁,要大得多。体裁、或体制,是从这种“文体”的范畴中派生出来的。
《文心雕龙》一书,可以说集先秦至南朝齐梁之间文体学研究、文体学思想之大成。其对“文体”、“体”等词的运用,也最能体现传统文体学的内涵。如《章句》篇在讲到助字(兮、夫、惟、盖、故、之、而、于、乎、哉、矣、也等)之使用时说:
据事似闲,在用实切。巧者回运,弥缝文体,将令数句之外,得一字之助矣。[7]
又如《定势》篇在论到晋宋以来的文体变化时的一段话,也是从文学之体的层面上说的,其语云:
自近代辞人,率好诡巧,原其为体,讹势所变,厌黩旧式,故穿凿取新。察其讹意,似难而实无他术也,反正而已。故文反正为乏,辞反正为奇。效奇之法,必颠倒文句,上字而抑下,中辞而出外,回互不常,则新色耳。夫通衢夷坦,而多行捷径者,趋近故也;正文明白,而常务反言者,适俗故也。然密会者以意新得巧,苟异者以失体成怪。旧练之才,则执正以驭奇;新学之锐,则逐奇而失正;势流不返,则文体遂弊。[7]
这里所说“弥缝文体”、“原其为体”、“苟异者以失体成怪”、“文体遂弊”,都不能简单地当作体裁来讲。而是指文学、文章的应有之体,当然,这种应有之体,是存在于具体的体裁形式之中的。有时候,刘勰论的虽然是某一特定体裁的问题,但其中的所说的体,用的也还是一般的文学之体的这层涵义。如《明诗》篇:
宋初文咏,体有因革,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此近世之所竞也。[7]
这里所说的“体有因革”是指诗体的通变:但也不仅指狭义的体裁,而是还包含诗风、诗格等多项因素。刘勰之外,如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论流变时所说的“自汉至魏,四百余年,辞人才子,文体三变”,论声韵之术时所说的“自灵均以来,多历年代,虽文体稍精,而此秘未睹”,这里的“文体”正是整体之文体,包括构成文学的多种因素,而非狭义的体裁、体制。可见体裁是从那个文学、及文章之整体中分出来的。只有先合其整体之体,才能合其体裁之体,所以曹丕《典论·论文》说“文本同而末异”。(《文选注卷五十二》)从这种意义上,我们还发现文体一词另一古典涵义,也就指文章或文学之本体。明范应宾《文章缘起注·题辞》:
由两汉而还,文之体未尝变,而渐以靡,诗则三百篇变而《骚》,骚变而赋,赋变而乐府,而歌行而律而绝,日新月盛,互为用而各不相袭,此何以故,则安在斤斤沿体为,体者法也,所以法非体也。离法非法,合法亦非法,若离若合,政其妙处不传,而实未尝不传。《易》曰:‘拟议以成其变化。不有体,何以拟议?不知体之所从出,,何以为体,而极之无所不变。[8]
陈氏这里所说的“文之体未尝变”的“体”,是指文学的本体;而后面“体者法也”等处所用的体,则是指具体的体裁与体制,也可以说是文之分体。而“不知体之所从出,何以为体,而极之无所不变”,正是说具体的体裁、体制出于文学之本体。如果不明此理,则体裁就成为一种僵化的东西,光有简单的分类,而不知其无穷的变化。这就将体裁论与文学本体论结合起来。本体与分体之结合,才是中国古代文体学之全部。所谓体裁、体制,是总的文学之体分出的个别的文学种类之体,而在这一层次上的“体”,是对文学之体的具体化,但却并没有剔除文体一词的那一层本义。所以,我们现在如果将文体完全与体裁等同起来,将文体问题简单化为体裁的问题,其实是抓住文体学的末,而放弃了文体学的本。这对我们现在研究古代文学文体问题,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启发。
任何事物与制作都有它的体,并由体而产生用。文章之分体,源于其所用之不同。因为不同的表达与表现的功能,导致文章体裁的差别,如因咏叹而成有节奏、韵律的诗,《毛诗·大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诗”原本是歌之辞的意思,刘勰《文心雕龙·明诗》即云:“乐辞曰诗,诗声曰歌。”《毛诗·大序》正是从表达情绪的功能之不同,生动地叙述出诗歌的各种存在的状态。其实它在这里也已经揭示出在诗的抒情之本质之下因表达功能、抒发状态的不同,而自然地产生谚、谣、歌等体制之所由分。如谚语,是不歌而诵的,正是一般意义上的“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的“言”。杜文澜《古谣谚·凡例》在释“谚”字之义云:“谚字从言语,彦声。古人文字本于声音。凡字由某字得声者,必兼取其义。彦训美士有文,为人所言。谚既从言,又取义于彦,盖本系彦士之文言。故又能为传世之常言”。歌谣则为言之不足的“嗟叹之”、“咏歌之”的一种表达体制。而其区别则在于谣为普通的较自由的咏歌,而“歌”则为配合音乐歌舞的、有表演之艺术的咏歌。《诗经·魏风·园有桃》:“心之忧矣,我歌且谣”。后《毛传》训诂:“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韩诗章句》:“有章曲曰歌,无章曲曰谣”[9](卷八十三),《尔雅·释乐》:“徒吹谓之和,徒歌谓之谣。”又韦昭注《国语·晋语》“辨妖祥于谣”曰:“行歌曰谣”。诗歌体制之分,始于常言、嗟叹、永歌、合乐舞之不同。可见《毛诗·大序》数语,不仅畅述诗之本体之所在,同时也已指出其体制之所由分。同样散文从原初混沌无体之记言而进一步发展为成熟的散文,其中又因功能之不别而生出各种文体。宋人陈骙《文则》对《左传》一书中所涉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文体名目作了如下解说:
春秋之时,王道虽微,文风未殄,森罗辞翰,备括规摹。考诸左氏,摘其英华,别为八体:一曰“命”,婉而当。二曰“誓”,谨而严。三曰“盟”,约而信。四曰“祷”,切而悫。五曰“谏”,和而直。六曰“让”,辩而正。七曰“书”,达而法。八曰“对”,美而敏。作者观之,庶知古人之大全[10]。
可见文章原无定体,因功能之不同而分出体裁。而体裁分别之后,体裁又反过来规范文章的表达的功能。所以所谓文体,完全是建立在文章的体与用这一对关系中的,而中国古代文体学的最基本的思想,也就是对文章的体用的辩证关系的深刻认识,实在兼有现代东西方文体学两方面的核心内涵。
文章或文学之体,则称文体,其最重要的物质性的依据则是语言。刘勰《宗经》篇云:
故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7]
这里所说的也正是文学之体,即行文之体要,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文学作品在语言表达上的审美规范。在传统文体学里,这是最重要的内容,我们的体裁研究之所以无法深入,根本的问题也许正是忽略了对文学之体的研究,而使体裁研究变为简单的体制形式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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