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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基建项目施工阶段管理效益最大化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5-02-09 09:11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单位投资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金额逐年增加。为了使投资的基建项目能达到效益最大化,,单位的基建管理部门肩负着重大责任。其中基建项目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较大,现笔者根据实际工作经验,从业主的角度出发,就业主管理方在基建项目施工阶段如何加强管理才能获得效益最大化谈谈本人的看法。

  论文关键词:基建项目 施工阶段 效益最大化

  引言

  基建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等。在基建项目的施工阶段中,业主往往着重于工期管理和质量管理,忽略了投资的最终目的也就是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为了实现基建项目施工阶段管理获得效益最大化,业主单位的基建管理部门首先要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然后要处理好施工阶段的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确保三者之间的统一。

  一、基建项目施工阶段实现效益最大化,首要的是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的成败会对基建项目在施工阶段管理实现效益最大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不仅仅是在开始时,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都要合理合法地进行,科学高效地推进。另外,要对施工合同实施全方位的动态管理,要不断地跟进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不仅要对施工合同中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管理,还要将一些工程现场出现的变化及时合理地处理,这样才能防止损失发生。
  案例:某高校的教学楼工程,业主管理层原计划把网络系统工程一起承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由业主的基建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施工管理,在工程的施工招标和施工合同签订时的工作内容都有网络系统工程。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准备进行网络设备采购时,在进行效益比较和分析后,认为网络系统工程的完成单位和网络设备的供应单位应该为同一单位,原因有:①业主有专门的网络管理部门,不管是网络系统工程还是网络设备采购都应该由业主的专业网络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为宜,以便于新老设备之间的衔接与配套;②可以避免在网络维护期间,出现网络系统工程的完成单位和网络设备的供应单位互相卸推责任,无法判定是系统有问题还是设备有问题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的谈判代表就必须在充分了解施工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谈判。根据合同,主要有如下相关信息。一是合同中在发包人保留权利的条款中有“发包人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的内容;二是合同中在工程变更内容的条款中有“******,但删减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它人实施”的内容。 从以上的信息可以推出,业主要删除总承包中的网络系统工程可以,但不可以由发包人实施,这显然不符合业主的最终目的的。虽然从合同出发,谈判不利于业主一方,但为了达到业主的目的,实现效益最大化,业主单位的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合同、分析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谈判人员以“在合同中网络系统工程造价约100万,而施工总承包合同价约4966万,所删除的工作内容占总造价比率很小”的理由,综合运用各种谈判的策略和技巧,最后谈判成功。
  以上案例说明施工合同管理的成败会对基建项目在施工阶段管理效益最大化的实现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说明合同签订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若上述案例在合同签订时删除了“但删减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它人实施”的内容,业主谈判就有很大的优势。

  二、要实现基建项目施工阶段管理效益最大化,必须确保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的协调统一

  基建项目施工阶段的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三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质量好、工期短导致成本高,工期短影响着质量的提高,反过来,质量的提高又可以促进工期的缩短。在基建项目的施工阶段应当把项目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和投资成本目标当作一个整体来控制,找到它们的最佳结合点,以达到低成本、高质量、快速度完成建设项目,实现效益最大化,是基建项目管理的核心和最终目的。
  案例一,某单位基建项目的市政配套工程中的沥青路工程,工期要求比较紧。在施工阶段的管理过程中,业主为了确保原计划的工期目标——沥青路能按时通车,没有把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和投资目标当作一个整体来控制,只顾及了施工工期的要求而忽略了质量的重要性。最后,沥青路虽然勉强可以按原计划通车,但通车一个月后就出现严重的下沉现象。虽然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无条件返工,从表面上看业主在经济效益方面好像没有大的损失,,但“豆腐渣”工程的社会影响却很坏,且使业主单位管理人员的辛勤劳动化为“一江春水”,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也就不能实现。
  案例二,某单位基建项目中的围墙工程,设计单位根据原地质资料,估计开挖1.5米左右可以到岩土层,所以基础设计要求是地基开挖至岩土层后,用浆砌毛石条形基础。但在土方开挖时,有些地段要开挖3~4米才能到岩土层,远远超过原计划开挖深度。考虑到工期比较紧和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建议围墙基础改成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业主在分析了两种基础的综合单价后发现:若土方开挖深度在2米深以内,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综合单价比较高;若土方开挖深度超过2米,虽然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综合单价还是比浆砌毛石条形基础综合单价高,但高出的金额偏小,且可以加快施工进度。根据分析的结果业主最后决定:土方开挖深度在2米深以内,用浆砌毛石条形基础;若土方开挖深度超过2米,则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虽然作出决定前,业主增加了较多的方案比选及工程造价比较等工作,但根据分析的数据资料作出的决定,综合考虑了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和投资目标,实现了施工阶段管理效益最大化目标。

  三、结束语

  基建项目一般都有明确的目标,即有效的利用资金、尽可能快的速度建成高质量工程项目,使其实现预定的功能交付使用,并取得预定的投资效益。施工阶段的管理是整个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能否有效提高投资效益的关键,所以,业主的基建管理部门要了解施工阶段管理的重要性,要加强和重视施工阶段的管理,使施工阶段的管理为实现整个基建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编号:1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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