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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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作者:论文发表网 更新时间:2016-09-14 14: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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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投标所存在着的问题分析
1.1 监管力度还不够
虽然这部《招投标法》已经实施十几年,社会对这个制度也有了非常全面的了解,对于工程的招投标范围和程序等都有了相当程度的熟悉,也在各类工程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然而根据当前的实施情况来看,有关招标和投标的监管力度还是不够,另外在监查和仲裁方面的制度也不够完善和健全。另外这方面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着多元化,这种多头管理模式自然难以进行全面的监督,更多停留在表面上,另外随着人们对招投标法的认知更加深入,使得一些违法动作开始变得更加隐蔽,而且即使被监督出来存在着违规违法,那也仅仅是经济的惩罚,很少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犯罪成本相对较低,再加上监管存在漏洞,必然会导致不少人会铤而走险。
1.2 串标问题显著
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在私下进行互通,招标单位给投标单位透露招标底价,进而形成相互串通式的招投标行为。这种问题的存在必然妨碍了招投标的公平和公正以及公开属性。目前常见的串标现象主要分成两类:第一类,诸多投标单位进行相互串联,这些投标单位内定某个单位中标,,然后中标人再以其他的方式给“假冒”的竞争投标者以经济补偿,或者由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给其他投标方,形成共同利益链。第二类,就是投标方和招标方相互串通,招标方给投标方透露标底,或者内定中标放等。而且这种串标的行为还相对隐蔽,不容易被发现,所以导致这种问题变得显著。
1.3 私自转包问题凸显
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内容得知,如果投标方中标,那么这个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必须要投标方来完成施工,不能够将这个主体工程再转包给其他公司。可是在工程项目领域,很多中标单位却存在着私自外包的问题,而对于那些非主体的辅助项目还会存在着层层转包的问题,每转包一层就会收取一定的转包费用,当层层转包之后,剩下来的投资很难保障工程的整体质量。因为为了压缩相应的成本,很多材料都会选择次品,甚至伪劣产品。比如曾经上海某大楼因为垃圾堆的问题导致整楼倒塌等。
1.4 评标委员会专家的监管不够到位有效
在《招投标法》中,评标委员会主要是由招标人以及委托招标的相关机构中专业级的业务代表,还有该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和经济的专家构成,总共成员需要超过 5 人,而且技术以及经济方面的专家必须要占据三分之二的份额,专家评委主要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不过当前在工程领域,相关的评标专家相对较少,再加上很多专家之间本身熟悉度也相对较高,这就给招标单位和这些专家提前建立联系打下基础,甚至会由此产生贿赂的行为,进而导致招投标过程存在着公平公正等方面的问题。
2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应对策略
2.1 建立相对应的匹配制度
就目前而言,建筑工程虽然制定了招投标的机制,但是还缺乏有效的匹配制度,导致建筑工程市场的秩序较为混乱,时常发生串标、挂靠等违法为纪的行为。近年来,对于各类的招投标程序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使得建筑市场具有了一定的规范性,减少了不科学的竞争行为。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健全,建筑企业采用的规范和制度无法与实际的需求相适应。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必须要从工程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其性质和特点为依据,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适当改进,并对招投标程序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认真分析。同时建立相应地法律法规,使其具有保障性以及弥补性,从而达到规范和约束市场行为的目的。
2.2 强化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
在对招投标市场进行规范时,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一是健全和完善信用机制。首先对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并有效健全和完善失信惩戒的机制。其次对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以及招标大力机构的信用评价和信用档案制度加以完善,在社会信用系统中有效纳入违法操作的单位、信誉良好以及规范运作的单位,并提供社会公众查询。最后积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的工作,认真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证管理工作,从而对招投标市场的环境加以净化。二是建立健全招投标行业的自律机制,规范代理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行政主管机构相脱离,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可以跨区域进行。
2.3 加大招投标监督执法的力度
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保护项目法人享有的自主招标权,确保项目法人能够对招标工作的所有活动能够自主确立,政府和机构禁止干预和参与到实际的招投标活动。同时,要确保招投标信息更为透明化,能够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管理。此外,相关的行政监督部门必须要明确自身的职责,确保分工的明确化,对招投标活动全程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从而强化招投标的监督执法力度。
2.4 积极整合招标业务
目前,建筑工程的招标基本只有几个业务部门进行管理,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较少,缺乏交流,因此可以整合部分中招标管理的职能,对石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进行综合全面管理,有效行使监管的职责。
3 结论
总之,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由于目前我国招投标市场受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法制建设等多种条件的影响和限制,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为此,建筑市场的管理者应当正视这些问题,积极地解决问题,方能使招投标工作健康稳定地发展,从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取得更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一个完整的招投标市场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打造和建设,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不断探索招投标管理的新方法,推动我国的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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