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选择权看教育发展的历史性转折
发布时间:2021-06-29 15:18
教育原本是一项由受教育者自主选择的自然权利,在教育国家化的进程中,国家出于普及教育之需实施义务教育,由此教育强制与教育自由成为贯穿教育全过程的一对矛盾。"在家上学"的出现表明,尊重个体的需要与选择应当成为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应然选择。伴随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社会世俗化的进程,人们的社交方式和认知方式发生变化,官民关系格局开始出现新的气象。由网络和非网络、体制内和体制外等不同渠道构成的综合性的利益表达机制,使社会利益群体逐渐摆脱了利益表达的依附性。近年来正在推进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了政府决策层对公共问题的关注和回应,引导当事人为共同利益开展共同行动,及时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
【文章来源】:复旦教育论坛. 2020,18(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自主选择: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一)教育发展进入新阶段
(二)公民的受教育权与教育选择权
二、“在家上学”与教育选择权
(一)“在家上学”概说
(二)“在家上学”的合法性申辩
(三)审慎对待“在家上学”
1. 尊重不同社会群体、父母及其子女的不同教育需要,慎用“禁止”之类的刚性调节手段。
2. 通过宣传引导,进行价值整合。
3. 加强立法研究,在条件成熟时认可“在家上学”。
4. 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增强学校教育的可选择性,尽量满足人们不同的教育需求。
三、协调官民矛盾将成为教育发展新阶段的常态
(一)教育发展新阶段的官民关系新格局
(二)教育治理的新境界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选择权及其法律保护[J]. 许娟.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2(01)
[2]行政法的治理逻辑[J]. 罗豪才,宋功德. 中国法学. 2011(02)
本文编号:3256678
【文章来源】:复旦教育论坛. 2020,18(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自主选择: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一)教育发展进入新阶段
(二)公民的受教育权与教育选择权
二、“在家上学”与教育选择权
(一)“在家上学”概说
(二)“在家上学”的合法性申辩
(三)审慎对待“在家上学”
1. 尊重不同社会群体、父母及其子女的不同教育需要,慎用“禁止”之类的刚性调节手段。
2. 通过宣传引导,进行价值整合。
3. 加强立法研究,在条件成熟时认可“在家上学”。
4. 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增强学校教育的可选择性,尽量满足人们不同的教育需求。
三、协调官民矛盾将成为教育发展新阶段的常态
(一)教育发展新阶段的官民关系新格局
(二)教育治理的新境界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选择权及其法律保护[J]. 许娟.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2(01)
[2]行政法的治理逻辑[J]. 罗豪才,宋功德. 中国法学. 2011(02)
本文编号:325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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