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城镇住宅税出台的时机
发布时间:2017-12-11 23:00
本文关键词:论中国城镇住宅税出台的时机
【摘要】:虽然增量土地财政难以为继是中国城镇住宅税出台的基本原因,但是对土地出让收入的可替代性才是中国城镇住宅税出台的直接动力。劣质土地财政既限制了中国城镇住宅市场的充分发展,也增加了城镇政府与居民达成住宅税共识的难度。中国必须发展壮大城镇住宅市场以夯实城镇住宅税出台的经济基础,由此必须实现中国劣质土地财政的转型。以市场手段消除中国劣质土地财政既得利益阶层的反对是中国实现土地财政转型、征收城镇住宅税的基本选择。
【作者单位】: 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
【分类号】:F299.23;F812.42
【正文快照】: 中国征收城镇住宅税虽然是大势所趋,何时征收却是一个老话题。[1]上海、重庆住宅税试点开始于2011年,但中国住宅税法至今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不言而喻中国住宅税全面征收的时间节点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中国城镇住宅税长期议而不决,只能说明中国全面征收住宅税,仍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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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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