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产品定价的经济学分析及我国实证研究_陈璐academic
本文关键词:农业保险产品定价的经济学分析及我国实证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农业保险产品定价的经济学分析及我国实证研究
陈 璐
摘要: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农业保险属于混合产品中的第三种类型,具有利益外溢特征要求政府发挥其职能对市场失效进行调解,根据我国国情,政府可以采取优化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产权组织和治理结构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两项措施,克服政府与农业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实现农业保险产品资源配置的最优。
关键词:农业保险;混合产品;正外部性
Key Words:Agriculture Insurance; Mixed Goods; Positive Externality
一、农业保险的混合产品的属性
农业保险的属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只有明确了农业保险的属性才能解决农业保险的消费、供给和产品的最优价格和规模,以及农业保险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等问题。对于农业保险的属性,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刘京生博士在《中国农业保险制度论纲》一书中从商品性和非商品性的角度讨论了农业保险的属性,提出农业保险具有商品和非商品两重性的观点,这种观点对于后来农业保险的属性研究具有指导性的意义。李军同志在《农业保险的性质、立法原则及当前的发展思路》一文中提出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和公益性,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庹国柱教授在《中国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制
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物更多的趋于公共物品。以上学者的观点都不无道理,笔者认为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农业保险属于混合产品中的第三种类型,即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
在西方经济学中,根据受 益人的范围把产品划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并根据两种产品截然不同的性质采用完全不同的消费方式和提供方式。公共产品(Public Goods)是指消费过程中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
性的产品。私人产品(Private Goods)是指在消费过程中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但是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更为常见的产品是位于两个极点之间的,兼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某些性质,这类产品被称为混合产品(Mixed Goods)①。混和产品有三种类型:①边际生产成本和边际拥挤成本都为零的产品;②边际生产成本为零边际拥挤成本不为零的产品;③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第三种类型具体是指有些产品所提供的利益的一部分由其所有者享有,是可分的,从而具有私人产品的特征,但其利益的另一部分可以由所有者以外的人享有,是不可分的,所以又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这种现象被称为利益外溢现象。
农业保险就是一种具有利益外溢特征,即正外部性的产品。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发展的状况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保险虽然面对的是农业,但其带来的利益却远非农业产量、农业产值等指标所能衡量的。农民缴纳保费购买农业保险,不仅能保障自己收入稳定,而且还发挥着保证农业再生产顺利进行和稳定国民经济的作用。同理,商业保
作者简介 陈璐,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博士研究生。①
参见蒋洪:《财政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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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9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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