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研究
李玉红 李佳阳 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本论文依托佳木斯大学科技处重点项目,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稳定性研究》项目编号WZD2013-02
摘要:随着人类对大自然的污染越来越重,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下,林业产业作为一个能够起到环保作用的“绿色”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机遇。林业工业中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越来越吸引广大学者进行研究,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研究。本文通过对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内涵解析,提出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的原则、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希望为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成员在其绩效评价相关方面提供一些的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
当今世界,人们为了追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环境肆无忌惮的利用和污染使得我们所依赖的自然环境承受了太多的压力和风险。为了寻求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林产业被提到了一个比较高的地位而受到人们的重视。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是为了检验林产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发展程度和发展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对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内涵
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环境及政府的有效引导,林产工业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在生产和合作过程中以实现经济和生态双赢为目的,以资本有效运作、人才和技术合作、设施和信息充分共享为基础,追求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内各成员在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而形成的网络组织结构。从概念中可以看出,,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本质上是林产工业各企业间的合作,其合作是以资源充分利用为纽带,目的是实现各自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生态环境为最终目标。
二、林产工业共生网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1. 系统性原则
评价指标和标准不仅要反映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的发展规律,还要反映对区域功能的促进,即森林系统与环境、森林系统与企业、共生网络成员与社会经济协同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评价指标要能清晰地反映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与森林资源、政府、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关关系。
2. 独立性原则
各评价指标之间彼此相互独立,每一个评价指标必须具备其存在的特定意义。因此,在选择评价指标时,关联度非常强的相关指标可以用一个指标进行代表,这样能够简化评价分析的难度。
3. 真实性原则
评价指标的选择必须能够真是反映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的实质,如果选择的评价指标无法提取或者不能够很好地反映其本质特征,这样的指标实际上没有存在价值,用它来进行评价也不能达到很好地效果。
4. 可度量性原则
评价指标必须能够测量并进行相关比较,如果评价指标是态度量表类的,可以通过专家评分等形式把一些定性的指标转化为定量指标,再进行相关对比分析,这样能够是评价指标发挥其作用。
5. 可操作性原则
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评价指标应操作简单,评价方法易于掌握,这样评价才能够被大多数人理解和接受。如果选择的方法对整个网络成员的利益有破坏性影响,或者选择的评价指标根本收集不到,那么评价体系的构建也变得毫无意义,起不到评价共生网络成员经营绩效评价的效果。
三、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方法的选择
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研究的方法主要有两个方面:评价指标的筛选方法和各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
1. 评价指标筛选方法
评价指标的筛选采用德尔菲法。德尔菲法又称为匿名调查法,选择相关林产行业内资深专家,向其咨询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的评价指标。用专家咨询表的定量信息和定性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如果有三分之一的专家认为该项指标一般或者不重要,则剔除该项指标,对于权重比较小的指标,使其融入到其他指标中。通过4-5轮的专家咨询,直到 80%以上的专家认同,才将其列入到评价指标体系,成为其中的一个评价指标。
2.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
在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体系中,各评价指标应有各自的权重。针对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主要有四种:即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德尔菲法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把握度-梯度法和最大熵-最大方差法,其中本文认为德尔菲法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较为科学合理。
首先根据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指标,分成三个层级:一级指标是相对宏观的效益指标,二级指标是相对具体的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时能够说明二级指标的细化指标。这两种方法结合首先拟定专家意见征询表,征询表设计为三种:第一种是根据各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评价,分为很重要、重要、一般、不重要四个等级。第二种是请专家直接对第二层指标确定该指标的权重。第三种是对三级指标进行评价,使两两评价指标相对比,确定其重要程度,在进行权重的设计。
四、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通过对国内外林产工业效益研究的文献进行详细分析后,结合我国林产工业发展的背景特、国家针对林产工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及区域经济状况,本文尽可能多得收集关于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相关的评价指标,并按照其所属的类别划分成三大基础指标,即:生态效益评价指标、经济效益评价指标和社会效益评价指标。
1. 生态效益评价指标
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的生态效益评价指标主要指的是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关的指标。具体相关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森林相关的评价指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维持指标、森里改良气候指标、森林水涵养功能指标、森林保土作用指标、森林改良土壤作用指标;一类是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成员的生态指标,即企业的单位综合耗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废水/废气排放量、废物的资源转化率等相关指标。
2. 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可以分为三类: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成员的生产投入指标,主要是资金投入、劳动力投入及地租与管护费用;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成员的产出指标,主要包括木材产值、林副产品产值及薪资产值;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成员的投资效益指标,以净现值体现。
3. 社会效益评价指标
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社会效益评价是指与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成员经营对社会产生的价值,反映共生网络社会效益的具体评价指标分为两类:森林公益效益,通过二氧化碳的固定量、林产工业从业人员增收值、社会公众对保护森林的价值认识等方面体现;社会公益效益,通过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成员经营行为的改变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影响,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成员的内部职工对生态工业的认知度、共生网络成员所在社区对其满意度、共生网络成员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等相关指标来展现。
结束语
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效益评价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进行这一系统工程的建设时,系统性、独立性、真实性、可度量性及可操作性这五大原则。在指标的筛选方法和权重确定过程中采用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面分为三个部分,即生态效益评价指标、经济效益评价指标和社会效益评价指标,在对每个一级指标进行分层细化,使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内的成员能够科学、准确的评价其经营效益,为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共生网络合作成员的稳定性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帮助。
参考文献:
[1]王治莹,李春发.超网络视角下生态工业共生网络稳定性研究[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4(1):14-28.
[2]李英,王兴宇.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产工业发展现状及生态产业链之构建[J].学术交流,2013,227(2):89-92.
[3]刘宁,吴小庆,王志凤.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产业共生系统生态效率评价研究[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8,17(6):831-838.
[4]何静,张鹏.生态工业共生网络中利益分配问题研究[J].中国科技博览,2009,14:97-98.
本文编号:1564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chanyejingjilunwen/15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