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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财税政策研究——以河南省为例

发布时间:2015-02-21 08:00

王艳艳 西安财经学院

摘要:随着文化强国战略的提出文化产业的地位得到极大的提升,政府财税政策的不断出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区域文化产业进入到蓬勃发展的新时期。文章在研究我国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以河南省为例深入分析地方文化产业现行财税政策,发现政策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区域;文化产业;地方政府;财税政策 

近年来,文化产业增加值一直以高于GDP增幅的速度增长,占GDP比重也逐年提升,显示出文化产业巨大的发展潜力,强劲的发展势头将使文化产业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随着各地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不断攀升,文化产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突出,逐渐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央及地方政府将发展区域文化产业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战略位置。发展区域文化产业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不仅可以优化产业结构、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增加就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而且能够培育核心价值观促进地区和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各地区紧抓良好的国际和国内发展环境与机遇,利用本地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文化,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一、我国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1.区域文化产业取得的成就。(1)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文化体制所有制的变革改变了不适应新时代和人民要求的体制束缚,文化市场的建立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财政投入机制的变革与文化产业化,优化了政府财政投入方式,加快了市场整合和产权结构调整。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在体制方面为文化产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2)区域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不断增加,各地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逐渐扩大。截止2013年末,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112个,比上年末增加36个,发放借书证2877万个,比上年增长15.8%;群众文化机构44260个,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3389.39万平方米;博物馆3476个,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占上报博物馆数量的80%。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逐渐丰富,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各类文化市场活跃,文化产业群体形成。为了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的文化消费需求,文化市场供给方不断调整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各地文化旅游市场、艺术培训市场、文化娱乐市场及音像制品市场等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呈现出繁荣的市场景象。新兴文化产业如互联网服务、文化创意、广告、动漫等利用高新科技打造新型文化产品,实现了文化产业由传统文化向新兴文化的转型。

2.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从东部到中部再到西部依次递减,呈现出不均衡的发展状态,各区域内部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中仍存在体制性障碍,政府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过度介入导致政企不分、管办不分,因垄断造成了低效率;政府管理手段单一,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无法有效发挥;融资体系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资金保障,阻碍了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规模与速度;区域内缺少人才和技术支持,在人力资源的培育开发方面缺乏有效对策,在科技创新方面缺乏相应激励机制,成为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障碍。

(二)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应产业扶持政策,社会团体的广泛参与使得河南省文化产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省文化厅积极制定河南省“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筛选重大扶持项目、重点园区建设、重点扶持企业,规划投资达700多亿;省内动漫企业约60多家,动漫作品达到一定数量,原创动画片不仅在央视陆续播放还向国外输出版权;2010年命名授牌6个“河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011年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被选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截止2012年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56个,博物馆180个,群众文化站2309个,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到97.9%,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45.14亿元;打造形成一批特色文化品牌,如戏曲演艺《梨园春》、功夫娱乐《武林风》、洛阳牡丹文化节、龙门石窟特色旅游文化、南阳玉雕、少林武术、开封汴绣等。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产业规模偏小、市场潜力未能充分开发、文化资源利用不充分、文化产品及服务缺乏创新、政策支持多而不实等,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制定文化产业政策,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区域文化产业现行财税政策及存在问题——以河南省为例

(一)河南省文化产业现行财税政策

河南省文化产业政策的提出是基于文化产业的国家战略,财税政策大多散见于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河南省文化产业现行财税政策分析可参照国家相关文件。

1.现行财政政策体现在以下几点:在财政资金投入规模方面,2009年国务院出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指出加大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增加中央财政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规模;在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方面,2012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采用多种财税优惠政策来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在文化项目激励手段方面,对少数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艺术表演团体建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改变营业性演出项目审批办法,简化审批手续、采取有效的财政货币政策刺激音像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调整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在市场准入和进出口方面,2003年《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对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给予优惠;此外,在动漫产业发展方面中央财政设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财政上补助动漫产品出口译制经费。

2.文化产业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现行税收政策主要来自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

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行业,部分产品享有增值税的减征、免征和出口退税优惠,个人著作权转让和国家邮政局相关行为的营业税免征;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发展专项资金免征营业税,部门批准的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动漫产业、软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实际税负超出规定部分即征即退,出口免征增值税,境内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减征收营业税;文化艺术活动、文化产品,规定以内产品免征进口关税;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统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外,文化产业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种上也有相应的优惠。

3.河南省出台的文化产业地方财税政策

河南省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同时,结合本省文化产业发展实情陆续出台了一些文化产业相关的规划、意见。主要分为三类:(1)综合性文化产业政策有《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及《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05-2020)》、《关于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若干意见》、《河南省文化系统“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体制性改革产业政策有《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年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厅制定《2011年加快文化发展工作方案》;(3)专项文化产业政策有《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河南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关于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

(二)河南省现行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1.财政投入规模偏小。2012年河南省文化产业财政支出为69.63亿元,比上年增加12.09亿元,在全国排名第12位。但由于河南省是文化资源大省、人口大省,财政投入按人均文化经费来看基本上处于全国最低水平,虽然财政投入规模一直在增加,但与北京、广东、江苏、山东等地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财政资金的不足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2.文化产业税负相对较重,且存在重复征税。一些文化产品仍然征收较高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如音像制品仍要缴纳17%的增值税、5%的营业税和25%的所得税。而国外一般对文化产品则实行较低税率。增值税的征收存在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在开发和交换过程中纳税时不能抵扣,造成重复征税,扭曲了税收政策的效应。

3.财税政策实施不够灵活,方式较为单一。财政资金的投入仍以直接的财政拨款、减免规费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多元化的支持方式,无法发挥有效的激励作用,文化单位和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不足,阻碍着文化产业的技术进步。税收优惠措施单一,以直接减免税收为主,缺乏形式丰富的间接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文化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4.政策的实施缺乏有效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旨在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持,但现有政策大多是宏观层面的整体把握和方向指引,具体细则较少,缺乏针对性,在文化资源配置和人才鼓励及科技创新激励方面的辅助政策不够完善。多个相关部门在制定文化产业政策时缺乏沟通和协调,没有设立统一的政策制定机构来均衡各方利益,因此政策呈现出条块分割状态,缺乏监督机制,政策执行不力。

三、完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财税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虽然文化产业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地方政府要继续增加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规模。在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上要从传统的直接财政拨款方式转向政府购买、转移支付、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多元化投入方式,激活文化市场,鼓励企业创新。通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文化产业,支持社会资本以合伙制、股份制和个体经营等方式参与文化产业。地方政府运用财政支持手段鼓励金融机构向文化产业倾斜,帮助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二)完善现有税种政策,优化税收支持方式

1.改革现有税种在文化产业方面的政策。逐步消除重复征税问题,调整、优化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对文化产业创新、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及文化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实行差别税率,细化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2.税收政策间接引导和直接激励相结合。直接的税收政策对投资周期短、成本见效快的企业有较强的激励作用,但对投资规模大、经营周期长的文化产业作用效果不明显。间接税收政策如投资抵免、成本扣除、税前抵免、加速折旧等更能有效激励文化产业发展,有助于文化产业链的延伸。文化产业税收政策要以间接税收优惠政策为主直接税收优惠政策为辅,最大限度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效应。

(三)分类型支持文化产业,分阶段支持文化企业

1.区别对待不同类型文化行业。有些文化产品宣扬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政府可以向这些具有正向外部性的文化行业实行更多的财税优惠。而对于文化娱乐性质的非公益性文化产品则可以减少财政支持,,增加税收收入。

2.建立动态财税支持机制。针对文化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实施不同的财税政策。在文化企业建立初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此阶段可以加大财税支持;企业的发展阶段可以实施贷款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融资;企业成熟阶段政府要明确自己的定位,为文化企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得以自由发展。

(四)建立财税奖励机制,激励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尤其缺乏高端人才和核心技术的支撑,知识和技术成为文化产业发展中最关键的因素,地方政府运用财税政策可以为本地培养和吸引精通文化善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也可以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在人才培养方面地方政府在制定财税政策时应协调文化部门和教育部门,造就一批文化产业方面的精英;在技术创新上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奖励机制,对取得重大技术进步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不断激励科技创新,为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参考文献

[1]梁云凤、孙亦军、雷梅青.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J].税务研究,2010(7)

[2]李秀金.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财政政策选择[J].财政研究,2009(8)

[3]叶朗.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本文编号:1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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