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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经营及知识产权产业化政策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5-03-04 08:24

李渊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摘要:专利经营的概念内涵非常丰富,在微观层面,专利经营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宏观上讲,专利经营是我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我国专利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国外的有益实践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促进我国专利经营以及知识产权商用化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专利经营  产业化  政策

像其它内涵丰富的概念一样,专利经营在研究者中间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目前比较权威的界定是从企业的专利经营出发,认为它是指企业的专利活动,包括专利的申请、保护、转让、许可、购买、接受许可、专利文献检索、专利数据库建立、专利地图绘制、专利战略研究等,和具有强烈商业意味的“经营”活动两相结合的产物。另一种界定是,专利经营包括内容:专利策略,如专利的申请、专利权应用(授权或购入技术)、专利纠纷处理等;专利管理的组织设置,包括决策部门、法律部门、技术部门等专利部门的配置单位;专利数据库的建立以及专利信息的收集利用;专利战略的研究、运用等。

上述对专利经营的界定,虽有不同,但只是各自的角度不一而已,其实是大同小异。专利经营,20世纪90年代率先在欧美兴起,作为专利活动与经营活动的结合产物,它包括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涵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组织等利益相关主体。

小到一个企业的成长,大到一个城市的建设、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与专利经营息息相关。专利经营的意义,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来看。在微观层面,专利经营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曾有国外杂志将现代企业在当今时代的生存法则概括为,“patent or perish”,亦即“或有专利,或被淘汰”。由此可见,拥有专利并将其维持在良好的经营状态对企业的意义何等之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有三个来源,企业的人力资本、核心技术以及企业声誉。专利作为核心技术中的“核心”,其经营好坏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宏观层面,,专利经营是我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各类创新单元主动参与国际创新竞争、争取更多优质创新资源落户我国的必要条件,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性国家的坚实基础。

一、现阶段我国专利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专利技术交易率低。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按照中国国际专利申请量的增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预测中国2020年将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科学知识产权大国。但是整体而言,我国目前的专利经营状况仍然不容乐观,专利交易率仍然长期徘徊在低位。目前,我国很多自主技术处在产业链低端,尽管有些是原创性、自主创新的技术,但由于缺少二次开发或中试,技术不成熟、不稳定,制约了专利等技术知识产权成果的有效转化。

二是专利质量总体不高我国专利研发投入和技术设备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低,专利质量总体偏低。专利结构上内外差距明显。截至20101月,我国国内专利授权量累计达268493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259028件,比重仅为10%;国外专利授权量累计达44233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332671件,比重高达75.2%。发明专利寿命短,核心专利仍然缺乏。从超过5年的专利或发明专利来看,超过5年的国内有效专利仅占全部有效专利的12.8%,而超过5年的国外有效专利则占到66.4%

三是我国职务申请和授权比重不高。自1985年以来的二十多年时间里,无论是在国内专利申请受理,还是在专利授权方面,我国职务发明(即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比重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职务发明的比重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专利权归个人所有的非职务专利(即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基本维持在60%的水平,也就是说我国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只有不到40%的水平,而欧洲专利局(EPO)的这一数字则超过了90%

四是专利经营意识不强。我国企业的专利经营和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国内企业做出研发成果,只是将最好的技术进行申请,然后公布专利申请数。在知识产权竞争中,这样做只是勉强及格,离专利的经营、娴熟应用还差得很远。OECD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跨国企业申请专利的动机已经由主动转向被动应战,专利申请的行为正在经历着由防止模仿的基本动机向防御性封锁及进攻性封锁等战略性动机转移。此时,国外企业间的专利行为已经不在是非连续的、对于技术之高点的抢占,而更多转向了持续的、大批量的“专利丛林”生产。

二、国外专利经营的有益实践。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证券化,通常是指发起机构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如权利金),移转到特设载体,再由此特设载体以该等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作担保,经过重新包装、信用评级以及信用增强后,发行在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藉以获得资金的过程。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证券化正凭借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而迅速发展。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交易规模在1997年时仅为4亿美元,到2000年时已经成长了6倍多,达到25亿美元。接着此类交易在全世界扩展,到2005年时全球的交易规模已达3050亿美元。由于其迅猛的发展势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知识产权证券化称作是一种“未来融资的新趋势”。

(二)美英日韩新型技术投资基金。20095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要求国会在2010年的预算中提供5千万美元成立社会创新基金,用以扩展与企业家和慈善事业合作,筛选最有前景的新技术在全国推广,解决贫困等社会问题。按照奥巴马的计划,这个基金将逐步增加,到2014财年达到1亿美元。2009629日,英国首相布朗宣布创设英国创新投资基金。该基金由政府部门投入启动资金1 500万英镑,采用和民间部门同样的运营方式。集中支持数字与生命科学、清洁技术、先进制造领域的成长性中小企业、初创企业。2009727日,日本酝酿、准备了10个月的股份公司产业创新机构正式开始运营,资本金905亿日元,其中政府出资820亿日元,民间出资85亿日元。在需要的时候,日本政府可以为其提供8000亿日元的融资保证。

三、关于专利经营的政策建议。

在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中促进专利经营,应当结合现实国情选择各有侧重的政策运作模式,将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文化教育政策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有效衔接起来。根据上文的研究,针对我国专利经营促进过程当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我认为在以下政策面上予以应对:

第一,在研发激励机制方面,首先应当推行科技成果的产权化。立项时应该考虑专利经营指标,鉴于目前存在的科研成果和专利管理制度上的不平衡现象,政府部门改革现有的科技成果管理模式,对专利技术的申报应有与科研成果一视同仁的政策,同时在科研立项时制定促进专利生成运用的导向性政策,突出对科研成果质量和市场价值的考察。例如,除了将专利工作与单位或个人的业绩、职称评定、奖励、晋级等挂钩以外,还要将发明专利转让、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量化指标纳入单位的考核评估体系,甚至可以将高校或科研院所为国家或地方产业集群或支柱产业所做的贡献列入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于企业,可以通过税收减免、资金倾斜等政策手段促使广大企业积极改善其激励机制,加大对科研人员的奖励力度,促进企业发挥其在专利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创新成果的技术经济质量。科技成果只有实施知识产权化,才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和根本意义上的财产权。

第二,在产学研结合方面,首先应当构造产业创新链,加大对产业协同创新的支持力度。一是完善产业创新链条,探索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设的新机制和共性技术研发提供的新形式,弥补创新链条的不足,为产学研有效结合奠定基础。二是科技计划将研发支出的方向和重点领域,延伸到整个产业链条中来。支持和解决制约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基础材料、装备制造、工艺甚至技术计量和标准等。三是在现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的基础上,累积实践经验,力争由点而面,形成区域性、行业性的产业协同创新机制。通过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不仅突破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更要通过协同创新,提高配套产品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从而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第三,在专利与资本对接方面,除了政府财政向科技投资倾斜以外,还要逐步降低金融管制,制定鼓励民间资本更多地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政策。根据中小型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针对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及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建立对应的多层次、专业化的融资体系与渠道。

第四,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方面,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全面提升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首先是要深化发展目前在国内仍属“软肋”的融资性科技中介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采取符合市场经济惯例的多样化项目组织形式和投融资形式,拓展风险投资资金的进入渠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加大对创业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放宽财政支持的条件。



本文编号:1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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