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
发布时间:2017-11-06 10:00
本文关键词:论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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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发展,给人类的传统生活模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电子商务的诞生与发展即为典型。电子商务实现了传统商业方法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结合,使商业活动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成为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这种高效的商业模式在给人类社会整体带来效益的同时,与其他技术创新一样,随之产生了保护问题,也就是日渐引起重视的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课题。 在传统的专利制度条件下,商业方法一直被各国排除于可专利性主题之外,但是20世纪末期以来,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国家都陆续修改专利法,将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纳入专利制度保护范畴。为什么传统的商业方法在各国都不属于专利客体范畴,而电子商务商业方法却可以获得专利权呢?这一问题的回答最终归结为对于专利条件的正确理解。本文拟围绕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这一论题,循着是否保护能否保护怎样保护的思路,从两方面入手,在立足我国实际,分析我国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申请现状上的问题的同时,“师夷长技以自强”,比较分析美、欧、日的做法,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对完善我国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浅见。 鉴于以上考虑,全文主体部分拟分为三大块,即必要性分析、可行性分析和制度构建三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了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的选择。其一,专利制度的目的是刺激创新和推进技术传播,而是否授予专利,则是看授予该项专利后,因鼓励创新和发明所得到的收益是否超过因阻碍竞争所付出的社会成本,即社会效益与社会成本的对比。从国外背景和专利作用层面来看,实施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的社会效益应当大于社会成本。其二,对电子商务商业方法进行著作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模式存在局限性,专利保护也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其三,在知识产权战略日益体现国家意志关乎国家利益的今天,对电子商务商业方法进行专利保护,不仅事涉巨额商业价值,更因为它同建立我国自主技术标准息息相关而倍显重要。 第二部分,对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的条件进行了分析。本文拟从国外的相关制度和实践,以及我国的现实基础论证专利保护的可行性。立足专利保护的基本理论和专利保护的宗旨,分析美国立法转变和司法实务运作、欧洲专利公约的解释和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裁决、日本立法规定和特许厅的见解,考察将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纳入专利保护所走过的漫漫长路。重点考察专利保护的条件,分别具体地分析电子商务商业方法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具体条件,即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方面对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第三部分,制度构建和完善。在分析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保护制度和申请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完善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3.4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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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4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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