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
发布时间:2021-10-14 12:21
<正>为了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公告规定了适用范围。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根据海关要
【文章来源】:中国商界. 2020,(07)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43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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