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17 09:49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具有便利受害人救济、合理配置相关风险、防范损害情事发生的功能,有效了解决该领域规范缺失的问题,从而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充分保障。然而,该条款法理基础尚未明朗,规范效果仍较为模糊,其与相关规范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梳理。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如下方面展开研究。第一章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范分析。第一部分为规范功能的证成。在消极层面,网络侵权责任偏重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保护,责任成立门槛过高。扩张解释公共场所的做法与学界普遍的认知相悖,在规范逻辑性方面存在瑕疵。在积极层面,安全保障义务能够妥善解决作为义务的来源,实现向侵权一般条款的回归,合理回应构成要件认定的问题。第二部分为与相关规范的比较。首先,其与实体空间安全保障义务基于同一法理产生,具有高度的同源性,但在危险介质、义务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其次,网络侵权责任整体免除审查义务,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行为人积极作为,两者界限不容混淆。最后,其与审核义务均具有防范危险、保障消费者等功能,但安全保障义务内容宽泛,能够起到兜底作用。第二章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基础。第一部分为危险责任理论。平...
【文章页数】:6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范分析
一、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范功能
(一)消极论证
(二)积极论证
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与相关规范的比较
(一)与实体空间安全保障义务的比较
(二)与网络侵权责任的比较
(三)与审核义务的比较
第二章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基础
一、危险责任理论
(一)理论的概述
(二)理论的应用
二、信赖保护理论
(一)理论的概述
(二)理论的应用
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一)理论的概述
(二)理论的应用
第三章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
一、权利义务主体的明确
(一)义务主体
(二)受保护主体
二、安全保障义务类型的划分
(一)并非直接作用于危险源的义务
(二)直接作用于危险源的义务
第四章 违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一、构成要件的分析
(一)侵害行为
(二)因果关系
(三)违法性
(四)过错
二、“相应责任”的具体化
(一)连带责任可能性之分析
(二)按份责任与补充责任可能性之分析
三、责任承担的具体规则
(一)连带责任下的具体规则
(二)补充责任下的具体规则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第三人行为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J]. 洪国盛. 法学. 2020(09)
[2]网络侵权归责体系中认识要件的起源与嬗变[J]. 徐可.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4)
[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私法规制[J]. 郑佳宁. 现代法学. 2020(03)
[4]公私法汇流的闸口 转介视角下的网络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J]. 万方. 中外法学. 2020(02)
[5]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资质审核义务“履行难”困境及大数据实施对策[J]. 刘柳. 法学论坛. 2020(02)
[6]论平台经营者的民事法律责任——《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的解释论[J]. 孙晋,袁野. 财经法学. 2020(01)
[7]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保责任研究[J]. 王道发. 中国法学. 2019(06)
[8]网络平台经营者民事责任配置研究——以连带责任法理为基础[J]. 姚海放.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06)
[9]论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J]. 郭红伟. 法学杂志. 2019(11)
[10]网络著作权间接侵权规则的制度重构[J]. 朱开鑫. 法学家. 2019(06)
本文编号:3719712
【文章页数】:6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范分析
一、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范功能
(一)消极论证
(二)积极论证
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与相关规范的比较
(一)与实体空间安全保障义务的比较
(二)与网络侵权责任的比较
(三)与审核义务的比较
第二章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基础
一、危险责任理论
(一)理论的概述
(二)理论的应用
二、信赖保护理论
(一)理论的概述
(二)理论的应用
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一)理论的概述
(二)理论的应用
第三章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
一、权利义务主体的明确
(一)义务主体
(二)受保护主体
二、安全保障义务类型的划分
(一)并非直接作用于危险源的义务
(二)直接作用于危险源的义务
第四章 违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一、构成要件的分析
(一)侵害行为
(二)因果关系
(三)违法性
(四)过错
二、“相应责任”的具体化
(一)连带责任可能性之分析
(二)按份责任与补充责任可能性之分析
三、责任承担的具体规则
(一)连带责任下的具体规则
(二)补充责任下的具体规则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第三人行为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J]. 洪国盛. 法学. 2020(09)
[2]网络侵权归责体系中认识要件的起源与嬗变[J]. 徐可.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4)
[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私法规制[J]. 郑佳宁. 现代法学. 2020(03)
[4]公私法汇流的闸口 转介视角下的网络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J]. 万方. 中外法学. 2020(02)
[5]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资质审核义务“履行难”困境及大数据实施对策[J]. 刘柳. 法学论坛. 2020(02)
[6]论平台经营者的民事法律责任——《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的解释论[J]. 孙晋,袁野. 财经法学. 2020(01)
[7]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安保责任研究[J]. 王道发. 中国法学. 2019(06)
[8]网络平台经营者民事责任配置研究——以连带责任法理为基础[J]. 姚海放.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06)
[9]论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J]. 郭红伟. 法学杂志. 2019(11)
[10]网络著作权间接侵权规则的制度重构[J]. 朱开鑫. 法学家. 2019(06)
本文编号:37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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