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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电子商务纳税主体法律问题的研究——以增值税为核心

发布时间:2024-02-26 05:45
  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模式,C2C电子商务凭借其开放、便捷和高效等优势迅速发展起来,并开拓了新的税源,这给税收法律制度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改革的机遇。在目前C2C交易额迅速增长的情况下,有两个问题是讨论的重点。一是我们是否应该将个人网店纳入我国纳税主体范围内,即对C2C电子商务是否应该征税,二是如何将其纳入我国纳税主体的范围,即如何对C2C纳税主体进行界定。因此,本文拟对C2C电子商务的的可税性进行研究,并结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现状,以增值税为核心,对C2C纳税主体进行明确的规定,从而为完善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保障国家税收利益提供一个创新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的建议。本文首先提出问题,采用案例分析法引出我国存在的C2C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界定的法律问题,包括对“彤彤屋”案、对武汉网店征税案的案情介绍和案件分析,然后引出写作意图,从纳税主体界定的角度来探讨。其次是对C2C电子商务是否应该征税的理论分析,即对C2C电子商务可税性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得出C2C电子商务应该纳入征税范围,应该将个人网店纳入我国纳税主体范围内的结论。再次是对我国C2C电子商务纳税主体如何界定的法律问题的分析,首先明确个人网店的纳税...

【文章页数】:2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C2C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界定的法律争议
    (一)“彤彤屋”案
    (二)武汉网店征税案
二、可税性理论下C2C电子商务应纳入征税范围的论证
    (一)C2C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征
    (二)C2C电子商务的可税性分析
        1.基于经济上的可税性分析
        2.基于法律上的可税性分析
三、纳税主体界定的法律问题——以增值税为核心
    (一)个人网店增值税纳税主体资格的基本判定
    (二)C2C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界定的法律问题
四、C2C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的界定
    (一)对电子商务中卖家C(Consumer)的判断
        1.关于表见代理和职务行为的规定
        2.表见代理、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判断
    (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界定
    (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界定
    (四)扣缴义务人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91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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