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的归责路径
发布时间:2024-03-31 23:09
《电子商务法》是互联网经济下,规范电子商务交易的主要依据。其中,第38条的规定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或相应责任的情形。理论和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是对"相应责任"的解释,以及在实际案例中如何适用法律明确具体责任。相应责任应当理解为一种综合性的责任,法官在判断时,应当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进行综合考量。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电子商务法》之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之规定
(一)《侵权责任法》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之规定
(一)自营业务
(二)由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业务
四、“相应的责任”之归责路径
(一)责任来源
(二)责任展开
1. 连带责任。
2. 补充责任。
3. 按份责任。
五、结论
本文编号:3944635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电子商务法》之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之规定
(一)《侵权责任法》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之规定
(一)自营业务
(二)由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业务
四、“相应的责任”之归责路径
(一)责任来源
(二)责任展开
1. 连带责任。
2. 补充责任。
3. 按份责任。
五、结论
本文编号:394463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dianzishangwulunwen/3944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