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经济论文 > 电子商务论文 >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商标间接侵权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20 15:03

  本文关键词: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商标间接侵权责任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商标侵权 间接侵权责任 避风港原则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成为了人们进行网上交易的重要场所,但是也成为了知识产权侵权的重灾区,尤其是商标侵权在侵权纠纷中占据了大多数。虽然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但是由于缺乏在商标领域的相关司法解释,我国对于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商标间接侵权责任认定问题仍存在模糊之处。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从原本的独立于商品与服务的具体买卖,仅提供网络交易的信息存储空间、搜索、线上支付等平台服务技术,开始逐渐通过商业推广以及制定市场规则对交易市场进行管理等行为,在交易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些新型的商业行为是否影响了平台经营者“中立第三方”的法律性质,而使其不能直接适用“避风港原则”而得到责任的豁免,在国内外都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本文首先以淘宝网为例,详细地分析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中出现的商业推广与制定市场规则的新型商业行为,其次分析与阐述了我国在认定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商标侵权责任方面的立法与司法存在的问题,通过考察国外相关的立法与司法经验,最后得出了文章的结论:随着电子商务平台新型商业模式的形成,采取了新型商业行为的平台经营者改变了其“中立第三方”的性质,因此不应该适用“避风港原则”而得到责任的豁免,应该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基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商标间接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应为平台经营者设定两种不同的商标间接责任认定的路径:如果平台经营者属于“中立的第三方”身份,没有对交易产生积极作用,对于交易以及站内经营者也不具有控制力,就可以获得侵权责任豁免资格,其合理注意义务较低,对其过错的判定标准也相对较高;反之,则不能获得责任的豁免,对其的注意义务要求就要适当提高,对其过错判定标准也应该降低。对于实施了商业推广行为的平台经营者,应额外承担对接受商业推广服务的站内经营者进行事前审查的义务;而对于实施了交易规则制定的并对站内经营者具有一定控制力的平台经营者,应额外承担按照约定对实施了侵权行为的站内经营者进行处罚的注意义务。
【关键词】: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商标侵权 间接侵权责任 避风港原则
【学位授予单位】:北京邮电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3.43;D923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1
  • 引言11-14
  • 第一章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与商标侵权概述14-26
  • 1.1 相关概念的涵义14-16
  • 1.1.1 网络服务提供者14
  • 1.1.2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14-15
  • 1.1.3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15-16
  • 1.2 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考察16-24
  • 1.2.1 淘宝平台概述16-17
  • 1.2.2 淘宝平台交易模式17-18
  • 1.2.3 淘宝的新型商业行为18-22
  • 1.2.4 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22-24
  • 1.3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中的商标侵权行为24-26
  • 1.3.1 对注册商标权的直接侵权行为24-25
  • 1.3.2 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25-26
  • 第二章 国内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商标间接侵权责任的认定的立法与司法现状26-34
  • 2.1 立法现状26-29
  • 2.1.1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26-27
  • 2.1.2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27-28
  • 2.1.3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28
  • 2.1.4 立法存在的缺陷28-29
  • 2.2 司法现状29-34
  • 2.2.1 典型案例剖析29-33
  • 2.2.2 司法存在的缺陷33-34
  • 第三章 国外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商标间接侵权责任的认定与启示34-47
  • 3.1 国际相关法律规定34-39
  • 3.1.1 美国商标法、判例与DMCA34-38
  • 3.1.2 欧盟相关立法38-39
  • 3.2 案例剖析——以eBay案为典型39-43
  • 3.2.1 美国:Tiffany v. eBay39-40
  • 3.2.2 法国:Hermes v. eBay与LVMH v. eBay40-42
  • 3.2.3 德国:Rolex v. eBay42-43
  • 3.2.4 英国:L’Oreal SA v. eBay International AG43
  • 3.3 对我国立法与司法的启示43-47
  • 3.3.1 “避风港原则”应有适用前提44-45
  • 3.3.2 对“知道”涵义与“核心部分相似”理论的借鉴45
  • 3.3.3 应从国情出发设立平台经营者的注意义务45-47
  • 第四章 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商标间接侵权责任认定的探讨47-58
  • 4.1 我国侵权法相关理论梳理47-49
  • 4.1.1 共同侵权为理论基础47-48
  • 4.1.2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48-49
  • 4.2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的法律性质与侵权责任豁免49-53
  • 4.2.1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法律定位49-50
  • 4.2.2 新的商业行为是否导致法律性质变化50-51
  • 4.2.3 采取新型商业行为的平台经营者是否应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51-53
  • 4.3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商标间接侵权责任认定的探讨53-58
  • 4.3.1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适用“避风港原则”的前提53-54
  • 4.3.2 符合“避风港原则”适用前提时的侵权责任认定54-56
  • 4.3.3 不符合“避风港原则”适用前提时的侵权责任认定56-58
  • 结语58-59
  • 参考文献59-65
  • 致谢65-66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6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苏添;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民事法律责任[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4期

2 吴仙桂;;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定位[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6期

3 韩洪今;;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定位[J];当代法学;2009年02期

4 刘家瑞;论中国版权间接责任制度的建立——兼论网络服务商责任制度的完善[J];电子知识产权;2004年11期

5 王迁;;论场所提供者构成商标“间接侵权”的规则——兼评“朝外门购物商场案”和“秀水街案”[J];电子知识产权;2006年12期

6 潘文君;;Web2.0下的商标间接侵权问题研究[J];电子知识产权;2009年03期

7 王柯;;“衣念诉淘宝案”:浅析C2C模式下商标“间接侵权”[J];电子知识产权;2010年11期

8 陈文煊;;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综述[J];电子知识产权;2012年04期

9 江波;张金平;;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知道标准判断问题研究 重新认识“红旗标准”[J];法律适用;2009年12期

10 梅夏英;刘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中的提示规则[J];法学杂志;2010年06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怀蕾;商标间接侵权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56855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dianzishangwulunwen/56855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e55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