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18 15:13
从东南亚金融危机到2008年全球的次贷危机,世界经济遭遇重创,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问题逐渐纳入公司治理研究的视野,金融机构是国民经济的中介和支柱,其公司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整个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随着2010年7月农业银行的上市,传统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至此全部上市,我国已经有16家上市商业银行。随着我国加入WTO时银行业5年过渡期承诺的到期,外资银行已经享有完全国民待遇,在此大背景下,如何培养一批具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现代银行来抵御和防范外资银行入主本土后的残酷竞争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在当今世界经济紧密联结的今天,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治理现状,找出与国际“老字号”银行公司治理之间的差距,依据国情改进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具有众多历史遗留问题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就有鲜明的时代意义。首先,由于商业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其自身经营中具有的特点,本文分别分析了商业银行的特殊性以及由此导致的其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多元的公司治理目标,更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以及外部治理机制作用的有限性。其次,本文采用规范研究和对比分析...
【文章来源】:东北财经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6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本文框架示意图
存款人参与监督银行的积极性就有所减弱,存款人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全依赖政府提供的这个保障,从而弱化了对银行经营的关注。正如Levine04)所述,银行业是个需要外部监管的行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商业银行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与其他公司治理机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1)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商业银行与一般公司相比在治理特征上的重现就是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一般公司的治理中,主要的约束变量有股会、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责利分配,委托代理关系也主要体现在股会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改善公司治理的途径也在于合理界事会、监事会职权,以恰当方法对经理层激励约束等。但在商业银行治,除了上述三个主要变量外,还存在大量存款人、贷款人,还存在监管等新增变量,他们与银行之间都存在一定的委托代理问题,这就使得商行的公司治理较之于一般公司而言更加复杂。见图3一1①。乃乃反东东nnn互管对,-构构
立董事行使监督权,而执行董事行使经营权,在董事会内部实现一种制衡。在董事会下分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来分担董事会职能。这种模式主要在英美法系的国家使用。具体职能分配见图3一2。执行职能监督职能图3一2单层制下的董事会安排而双层制则是把董事会按照地位高低分为两个,由地位较高者监督地位较低者。地位较高的叫监督董事会,全部由非执行董事构成,而地位较低的叫执行董事会,全部由执行董事构成。监事会有权利聘请、监督、甚至解雇董事会成员。该模式主要在大陆法系国家使用。这种模式与大陆法系国家的股权结构无不相关,例如德国的主银行制,大股东就通过监事会对执行董事和高级经理人员实施监督。见图3一3。决策、监督职能执行职能图3一3双层制下的董事会安排这两种模式的董事会之间虽存在一定的差别,但二者都具有监督和执行的功能,只是两种职能存在于不同的载体中,双层制区分的更为清楚明显,
本文编号:3236892
【文章来源】:东北财经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6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本文框架示意图
存款人参与监督银行的积极性就有所减弱,存款人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全依赖政府提供的这个保障,从而弱化了对银行经营的关注。正如Levine04)所述,银行业是个需要外部监管的行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商业银行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与其他公司治理机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1)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商业银行与一般公司相比在治理特征上的重现就是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一般公司的治理中,主要的约束变量有股会、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责利分配,委托代理关系也主要体现在股会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改善公司治理的途径也在于合理界事会、监事会职权,以恰当方法对经理层激励约束等。但在商业银行治,除了上述三个主要变量外,还存在大量存款人、贷款人,还存在监管等新增变量,他们与银行之间都存在一定的委托代理问题,这就使得商行的公司治理较之于一般公司而言更加复杂。见图3一1①。乃乃反东东nnn互管对,-构构
立董事行使监督权,而执行董事行使经营权,在董事会内部实现一种制衡。在董事会下分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来分担董事会职能。这种模式主要在英美法系的国家使用。具体职能分配见图3一2。执行职能监督职能图3一2单层制下的董事会安排而双层制则是把董事会按照地位高低分为两个,由地位较高者监督地位较低者。地位较高的叫监督董事会,全部由非执行董事构成,而地位较低的叫执行董事会,全部由执行董事构成。监事会有权利聘请、监督、甚至解雇董事会成员。该模式主要在大陆法系国家使用。这种模式与大陆法系国家的股权结构无不相关,例如德国的主银行制,大股东就通过监事会对执行董事和高级经理人员实施监督。见图3一3。决策、监督职能执行职能图3一3双层制下的董事会安排这两种模式的董事会之间虽存在一定的差别,但二者都具有监督和执行的功能,只是两种职能存在于不同的载体中,双层制区分的更为清楚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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