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金融乱象,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
发布时间:2021-08-10 04:32
<正>背景材料:2020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同步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明确,在我国境内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具有规定情形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文章来源】:财政监督. 2020,(21)
【文章页数】:11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 黄莉媛,胡天惠. 经济研究导刊. 2021(20)
本文编号:3333465
【文章来源】:财政监督. 2020,(21)
【文章页数】:11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 黄莉媛,胡天惠. 经济研究导刊. 2021(20)
本文编号:333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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