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票据信用评价方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17 11:14
本文对比了标准化票据和资产支持票据的信用评价方法,认为孰高原则不能反映标准化票据的信用水平,按入池资产特征列举了标准化票据可能面临的5种情景以及每种情形下标准化票据信用水平的评价思路,得出复杂情形下有必要引入联合违约概率分析的结论,以期为标准化票据信用评价实践提供参考。
【文章来源】:金融纵横. 2020,(09)
【文章页数】:7 页
【部分图文】:
未到期商业汇票规模(单位:亿元)
二、孰高原则不能完全反映标准化票据的信用水平根据《票据法》,商业汇票出票人、背书人(含贴现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均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商业汇票持票人根据存托协议约定将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完成存托,存托时以背书方式将基础资产权利完整转让,取得相应对价。转让商业票据的持票人称为原始持票人,转让的商业票据构成标准化票据的基础资产池,入池商业票据流转过程中的参与方均对标准化票据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交易规则》规定,“信用主体是指票据的无条件付款责任主体中信用等级最高的金融机构法人;若存在两个或以上信用等级相同的情况,则按偿付顺序选择最先付款的主体。”需要注意的是,规范信用主体的认定标准有利于提升标准化票据的创设效率,能快速评判入池票据的信用水平,但从信用评级的逻辑来看,以孰高原则对标准化票据的信用主体进行认定,在某些情景下可能不能完全反映标准化票据的信用水平。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打通两大融资市场,标准化票据渐行渐近[J]. 崔宁,张敬石. 金融市场研究. 2020(03)
[2]标准化票据的探索与思考[J]. 沈炳熙. 当代金融家. 2020(Z1)
[3]我国票据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的审视与构想[J]. 袁光. 浙江金融. 2018(04)
[4]有序推进规范化融资性票据市场建设的实施路径[J]. 王红霞,曾一村,吴晓均. 上海金融. 2013(03)
本文编号:3347657
【文章来源】:金融纵横. 2020,(09)
【文章页数】:7 页
【部分图文】:
未到期商业汇票规模(单位:亿元)
二、孰高原则不能完全反映标准化票据的信用水平根据《票据法》,商业汇票出票人、背书人(含贴现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均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商业汇票持票人根据存托协议约定将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完成存托,存托时以背书方式将基础资产权利完整转让,取得相应对价。转让商业票据的持票人称为原始持票人,转让的商业票据构成标准化票据的基础资产池,入池商业票据流转过程中的参与方均对标准化票据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交易规则》规定,“信用主体是指票据的无条件付款责任主体中信用等级最高的金融机构法人;若存在两个或以上信用等级相同的情况,则按偿付顺序选择最先付款的主体。”需要注意的是,规范信用主体的认定标准有利于提升标准化票据的创设效率,能快速评判入池票据的信用水平,但从信用评级的逻辑来看,以孰高原则对标准化票据的信用主体进行认定,在某些情景下可能不能完全反映标准化票据的信用水平。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打通两大融资市场,标准化票据渐行渐近[J]. 崔宁,张敬石. 金融市场研究. 2020(03)
[2]标准化票据的探索与思考[J]. 沈炳熙. 当代金融家. 2020(Z1)
[3]我国票据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的审视与构想[J]. 袁光. 浙江金融. 2018(04)
[4]有序推进规范化融资性票据市场建设的实施路径[J]. 王红霞,曾一村,吴晓均. 上海金融. 2013(03)
本文编号:334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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