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视角下的中欧双边投资协定
发布时间:2017-11-17 23:30
本文关键词:博弈论视角下的中欧双边投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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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50多年的时间里,欧盟在海外直接投资领域并不是主要行为体,欧盟各个成员国有权主动开启与第三方国家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目前,欧盟各个成员国已同世界各地150个国家签署了1400份以上的双边投资协定。随着2009年《里斯本条约》的生效,海外直接投资领域并入欧盟共同商业政策领域,为欧盟取得对外直接投资(FDI)的专属管辖权奠定了法律基础,因而欧盟从法律上成为海外直接投资(不管是境外投资还是外商投资)的主要行为体。然而,欧盟对FDI的专属管辖权和独立仍存在着许多政治性和法律性的含糊不清,而欧盟法律框架的此种“刺耳的声音”随着由欧盟经济危机而兴起的中国对欧盟的投资高潮变得更加明显。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所谓的“欧洲时段”有潜力产生对欧盟成员国利益的离心力,结果是,与中国相对,目前欧盟在FDI领域处于相当脆弱的困境。2014年1月正式开启的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的谈判正是欧盟试图逃离此困境的新措施。然而,尽管欧盟处于相对脆弱的地位,但其仍然有着对中国而言具有吸引力的谈判筹码,否则双方不会进行如此多的谈判会议(截至2016年2月已进行了九轮谈判)。由此状况产生的核心问题便是:欧盟和中国到底是否会达成共识,签署一个全面的双边投资协定,以替代现有的中国同欧盟几乎所有成员国单独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本论文的结构与内容都围绕此核心问题,而本论文主要以博弈论来回应。具体来说,本论文将中欧双边投资协定当作一场博弈,探索双方的立场与需求、优势与劣势,将会辨别出影响该博弈结果的要素及博弈的收益结构、界定二者在该博弈的策略、分析有潜力妨碍双方达成共识的外部因素,并最后将会指出适用于中欧战略互动的三个灵活的博弈模型,而不只是一个固定的博弈模型,因而指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以及什么样的因素将会使该博弈从具有均衡的合作型博弈变成非合作型博弈。博弈论在本论文的应用方法和目标不是就指导欧盟和中国对外行为的因素而指定规则和法则,而是从战略互动方面对影响中欧BIT谈判的所有因素进行科学的研究、引起关注,以便更恰当地把握欧盟和中国两个行为体之间的战略互动和交往如何形成。
【学位授予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F752.7;F755;F2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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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97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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