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新技术产品贸易摩擦问题浅析
万骞 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介绍了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贸易摩擦状况,同时以我国处于技术依赖国的角度,利用博弈方法分析了发达国家针对我国高新技术产品频频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原因,并且提出了我国应该加强技术创新生产差异化产品、改变出口区域等来规避贸易摩擦的对策。
关键词: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保护;出口;对策
一、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整体现状
倍多,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总产品出口的比例一路上升,由
表1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数量情况
年份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亿美元)
海关出口总额(亿美元)
高新技术产品所占比例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率
2001
464.5
2661.55
17.45%
--
2002
677.07
3256
20.79%
45.76%
2003
1103.2
4382.3
25.17%
62.94%
2004
1655.36
5933.2
27.90%
50.05%
2005
2182.44
7619.5
28.64%
31.84%
2006
2814.25
9689.8
29.04%
28.95%
2007
3478.25
12204.6
28.50%
23.59%
2008
4156.11
14306.9
29.05%
19.49%
2009
3769.09
12016.1
31.37%
-9.31%
2010
4924.14
15777.5
31.21%
30.65%
2011
5487.9
18986
28.90%
11.45%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及中国海关网站
二、中国高新技术出口贸易摩擦壁垒概况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一直发展较快,来自中国海关网站的数据显示,除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其他年份均保持较高的增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可喜,未来却是需要审慎看待的。美欧等国将进一步挑战新兴经济体的体制性障碍,并通过贸易救济措施,强化对绿色、新能源产业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贸易保护,因此贸易摩擦会不断增加。
反倾销、反补贴一直是国际贸易保护中常用的手段,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产品领域。但从近年来看,这种反倾销的贸易保护有向高新技术产品领域转移的趋势。从欧委会对于带有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中国涤纶工业长丝的反倾销,到欧盟对涉案41亿美元的中国输欧无线上网卡进行反倾销与保障措施双案调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面临新的考验。2012年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31.14%至249.96%反倾销税,双反税率累积达34%以上,让中国光伏产业在美国遭遇前所未有的政策性寒冬。另外,由于我国快速吸收外来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美国利用我国对其核心技术的依赖,充分发挥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强大的优势。通过“特殊301条款”和“337条款”对中美的贸易争端展开调查,使得中国的出口企业甚至产业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337条款”的影响深远,一旦侵权认定成立并生效则对我国企业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的信息,2011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国输美产品发起的“337条款”调查立案多达19起,而2012年上半年外国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的调查申请也高达10起。
三、贸易保护产生原因
根据经济学的一般研究,不采取任何壁垒的自由贸易对贸易国双方才是最合理的,而发达国家频频针对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发起贸易保护也是有其原因的,中国是技术依赖型国家,也就是说中国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多是仿效发达国家技术制造的,因此,当发达国家针对中国出口的技术型产品实施或者不实施贸易保护策略的时候,中国也有对发达国家采取贸易保护和不采取贸易保护两种策略。
我们用倒推法对这个博弈进行分析,,图2中在博弈的第二阶段,站在中国的角度,当发达国家不对中国高技术产品实行贸易保护政策时,如果中国也不进行贸易保护,由于发达国家技术较强,其收益比中国要大(10>8),如果中国此时进行贸易保护,由于其对发达国家技术依赖程度大,出口产品靠模仿发达国家技术制造,虽然保护政策使得国内产业收益增加,却因为将新型技术产品拒之门外失去了模仿的隐性收益,总的收益较不采取贸易保护时是损失的(8>7),因此中国不会针对发达国家技术产品采取贸易保护政策。当发达国家采取保护政策时,如果中国不对技术产品进行贸易保护,将会失去部分出口到发达国家的市场收益(8>6),发达国家则挽回了他的市场收益。如果中国采取保护贸易的策略,那么来自发达国家的市场损失以及来自不能进行新技术模仿从而影响企业发展的双重损失,会使得中国的收益减少(6>3),因此排除中国针对发达国家采取贸易保护的策略。返回博弈的第一阶段,在中国不采取保护政策的情况下,发达国家采取保护政策的收益会比较高(12>10)。所以,由于技术依赖型的中国进行贸易保护的威胁很小,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它更愿意加强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保护,为中国出口高技术产品设置壁垒。
四、中国企业的出口及应对贸易壁垒策略
第一,加强技术创新生产差异化产品
中国对发达国家技术的模仿,加大了触及他国知识产权条款的概率,同时模仿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中国产品再进入发达国家时可能已经跟不上其苛刻的技术条款,竞争性减弱。如果中国能够在技术模仿的基础上,加大技术创新的能力,生产出有差异的模仿产品,进而生产出有本国核心技术的产品,那么当产品销至发达国家时,再对同类产品设置贸易壁垒就不会那么轻而易举,而具有差异性的产品能够满足特定的消费群体,贸易组织势必要考虑这一群体的需要,这时不采取贸易保护政策,有助于形成双方共赢的正和博弈。双方各得其所,出口贸易摩擦减少。
第二,改变地区性出口集中状况
我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市场一直较为稳定,增长势头也一直没有减弱,明显集中于中国香港、欧盟和美国,2011年1-5月中国对这三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技术产品出口比例依然保持在63%以上,而美国和欧盟恰恰就是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贸易摩擦的高发地。同时虽然其他国家和地区,例如墨西哥、澳大利亚、俄罗斯和阿根廷,中国对其出口增长达到30%以上,但依然处于出口较弱的地区,这将是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方向,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同时可以回避欧盟地区高的贸易摩擦形势。
第三,丰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类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主要分类为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生命科学技术、电子技术等9大类,如图2我国2012年1-4月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类占比所示,计算机与通讯技术占比达71%,占据着我国高新产品出口的大壁江山,电子技术和光电技术以略高于其他产品的优势尾随其后。持续走高的出口比重,大大刺激了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的神经,经济复苏与结构调整交织在一起,很多国家对电子信息技术等高技术产业寄予厚望。通信业所遭遇的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实际上和产品出口比重的提高相伴而行。重视和全面提高其他技术领域的产品出口优势,丰富出口产品种类,一方面可以均衡主要贸易摩擦产品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分散发达国家贸易保护的注意力,避免某几种行业遭受持续的贸易壁垒。
第四,注重知识产权的国外申请
一直以来,中国的出口产品在国外知识产权方面屡屡碰壁的一个原因就是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发达国家利用抢注的方式,一方面逼迫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支付高昂的使用费用,另一方面其根本目的是将中国产品驱逐出该国市场。传统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遭遇给出口带来的警醒已经足够深刻,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这种集专业性、知识性与技术性于一体的产业,会更容易被他国钻贸易之空,设置出对我国不利的出口贸易壁垒。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要有前瞻性,在产品形成规模出口之前提前做好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及时完成相关产品知识产权的国外申请工作。
参考文献:
[3]高俨,王宁.隐性国际贸易摩擦对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08(3):17~18.
本文编号: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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