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义务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19 05:30
【摘要】: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民间借贷与互联网结合的新兴金融产物,在国外已有较快发展。我国小额借贷需求人数众多,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迅速,但与之带来的是平台“跑路”、借款人违约情形时有发生。为了保障P2P网络借贷平台更好发展,网络借贷中信息的公开尤为关键,信息披露则是出资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文第一部分依据《暂行办法》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定位为居间人,并结合实践司法案例分析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居间人的合理性,进一步阐释相关判决对发展网络借贷平台的积极意义;同时分析网络借贷平台与一般居间人相比所具有的特殊性。第二部分从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的正当性、内容、披露准则三方面论述信息披露义务的确立与基本要求,分析居间人的一般告知义务向P2P网络借贷平台这一特殊居间人应负有信息披露义务演变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第三部分结合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居间人既要对使用者履行保密义务,也要承担信息披露的义务的现实,阐释信息披露义务的限度,需要协调与隐私权保护的关系。第四部分阐述平台违反了披露义务应承担的责任,首先分析义务主体违反披露义务具有居间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属性,阐释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必要性;其次从侵权构成四要件分析违反披露义务的侵权责任构成,探讨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性。
【学位授予单位】:内蒙古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F724.6;F832.4
【学位授予单位】:内蒙古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F724.6;F832.4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陈诗旖;;基于P2P网贷行业现状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未来发展趋势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年03期
2 蒋s,
本文编号:267041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guojimaoyilunwen/2670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