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与优化路径
发布时间:2020-12-30 13:03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融合后的新兴业态模式,具有降低交易双方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便捷性的作用,在满足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还促进了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但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不断丰富,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及脱媒现象加剧,在缺乏监管和法律定位不明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给消费者带来诸多潜在风险。对此,需要按照时间发展顺序,在短期内强化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措施,保证互联网金融市场平稳发展;中长期则注重互联网金融发展质量,通过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进而构建具有综合性特征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文章来源】:经济体制改革. 2020年01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文献综述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与机制障碍
1.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
2.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的机制障碍
三、美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
四、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路径
1.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短期发展策略
2.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中长期发展策略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金融“穿透式”监管:逻辑机理与规范运用[J]. 许恋天. 税务与经济. 2019(03)
[2]P2P借贷产业风险及监管创新路径研究[J]. 王苹果. 管理现代化. 2019(02)
[3]互联网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探析[J]. 殷小丽. 现代经济探讨. 2018(12)
[4]大数据环境下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防范与保障体系研究[J]. 靳玉红. 情报科学. 2018(12)
[5]构建互联网金融的回应型监管模式[J]. 肖宇. 探索与争鸣. 2018(10)
[6]从监管科技迈向治理科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新范式[J]. 许可. 探索与争鸣. 2018(10)
[7]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若干问题的争议与辨析[J]. 王学忠. 南方金融. 2018(10)
[8]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风险监管的相关思考[J]. 孙莉,张思思,王兆阳. 新金融. 2018(07)
[9]论互联网金融的激励性监管[J]. 周昌发. 法商研究. 2018(04)
[10]论互联网金融的软法之治[J]. 王怀勇,钟颖. 现代法学. 2017(06)
本文编号:2947689
【文章来源】:经济体制改革. 2020年01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文献综述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与机制障碍
1.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
2.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的机制障碍
三、美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
四、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路径
1.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短期发展策略
2.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中长期发展策略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金融“穿透式”监管:逻辑机理与规范运用[J]. 许恋天. 税务与经济. 2019(03)
[2]P2P借贷产业风险及监管创新路径研究[J]. 王苹果. 管理现代化. 2019(02)
[3]互联网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探析[J]. 殷小丽. 现代经济探讨. 2018(12)
[4]大数据环境下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防范与保障体系研究[J]. 靳玉红. 情报科学. 2018(12)
[5]构建互联网金融的回应型监管模式[J]. 肖宇. 探索与争鸣. 2018(10)
[6]从监管科技迈向治理科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新范式[J]. 许可. 探索与争鸣. 2018(10)
[7]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若干问题的争议与辨析[J]. 王学忠. 南方金融. 2018(10)
[8]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风险监管的相关思考[J]. 孙莉,张思思,王兆阳. 新金融. 2018(07)
[9]论互联网金融的激励性监管[J]. 周昌发. 法商研究. 2018(04)
[10]论互联网金融的软法之治[J]. 王怀勇,钟颖. 现代法学. 2017(06)
本文编号:294768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guojimaoyilunwen/2947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