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行为的规制与刑事惩罚
发布时间:2022-02-15 20:21
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治理,应当通过确立合理有效的行政规制和必要的刑事惩罚来实施。互联网金融行为具有"互联网风险+金融风险"这种风险叠加的特点,因而应采取比传统金融规制更为严格的规制方式。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的认定,应从违反行政规制的角度界定其非法性,同时应结合行政规制和风险的视角区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行政违法与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应摈弃"刑事规制"的思路,避免刑事法制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过度的干预。
【文章来源】: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完善行政规制对互联网金融犯罪治理的重要性
三、互联网金融犯罪的非法性判断
(一)违反事前规制的非法性判断
(二)违反事中规制的非法性判断
(三)违反事后规制的非法性判断
四、合理界定互联网金融不法行为的惩罚边界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比特币洗钱犯罪的刑事治理[J]. 时延安,王熠珏.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9(02)
[2]P2P行业爆雷反思[J]. 肖岳. 法人. 2018(11)
[3]刑法调整违反经济规制行为的边界[J]. 时延安.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7(01)
[4]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J]. 杨东. 中国法学. 2015(03)
[5]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J]. 杨东. 中国社会科学. 2015(04)
[6]论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两面性”[J]. 刘宪权. 法学家. 2014(05)
[7]论互联网金融的行政监管与刑法规制[J]. 刘宪权,金华捷. 法学. 2014(06)
[8]互联网金融:范畴、革新与展望[J]. 皮天雷,赵铁. 财经科学. 2014(06)
[9]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 张芬,吴江. 金融与经济. 2013(11)
[10]论行政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的界分[J]. 高铭暄,孙晓. 江海学刊. 2008(05)
本文编号:3627206
【文章来源】: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完善行政规制对互联网金融犯罪治理的重要性
三、互联网金融犯罪的非法性判断
(一)违反事前规制的非法性判断
(二)违反事中规制的非法性判断
(三)违反事后规制的非法性判断
四、合理界定互联网金融不法行为的惩罚边界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比特币洗钱犯罪的刑事治理[J]. 时延安,王熠珏.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9(02)
[2]P2P行业爆雷反思[J]. 肖岳. 法人. 2018(11)
[3]刑法调整违反经济规制行为的边界[J]. 时延安.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7(01)
[4]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J]. 杨东. 中国法学. 2015(03)
[5]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J]. 杨东. 中国社会科学. 2015(04)
[6]论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两面性”[J]. 刘宪权. 法学家. 2014(05)
[7]论互联网金融的行政监管与刑法规制[J]. 刘宪权,金华捷. 法学. 2014(06)
[8]互联网金融:范畴、革新与展望[J]. 皮天雷,赵铁. 财经科学. 2014(06)
[9]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 张芬,吴江. 金融与经济. 2013(11)
[10]论行政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的界分[J]. 高铭暄,孙晓. 江海学刊. 2008(05)
本文编号:362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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