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30 12:05
本文关键词: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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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大额定期存单”)是一种新型的金融创新工具。它起源于1961年的美国,那时美国希望借助大额定期存单之力改变当时银行挤兑和经济萧条的状况。而我国交通银行于1986年发行了第一张大额定期存单,却在1997年由中央银行宣布暂停发行。如今,2015年大额定期存单再次面世,它的出现意味着利率市场化将踏上最后的终点。在我国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大额定期存单有助于打开存款利率的上限,促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发展,因此,大额定期存单的重启必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战略产生深远影响。由于它自身的特性,大额定期存单将会对其他金融产品产生一定的替代效应,加强商业银行自主负债管理的能力,倒逼银行业的改革创新。本文在介绍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商业银行早期经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失败的原因和重启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分析,然后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重启后的发展现状及其影响,并对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发展中的障碍因素进行了剖析,最后,本文在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如何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金融产品 负债管理 利率市场化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F832.2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8
- 1. 引言8-13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8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8-10
- 1.2.1 国外文献综述8-9
- 1.2.2 国内文献综述9-10
-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10-11
- 1.3.1 研究内容10-11
- 1.3.2 研究方法11
-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11-13
- 2.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概述13-18
- 2.1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含义13
- 2.2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特征13-14
- 2.2.1 标准化金融产品13
- 2.2.2 主动负债工具13
- 2.2.3 安全系数高13
- 2.2.4 可在二级市场上流通13-14
- 2.3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种类14-15
- 2.3.1 按照发行者的不同14
- 2.3.2 按照发行利率的不同14
- 2.3.3 按照付息方式的不同14-15
- 2.4 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重启的重要意义15-18
- 2.4.1 有利于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快速发展15-16
- 2.4.2 有利于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16
- 2.4.3 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负债管理能力16-17
- 2.4.4 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投资需求17-18
- 3. 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的发展状况及障碍因素18-32
- 3.1 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起步阶段(1986-1997年)19-20
- 3.2 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重启阶段(2015年-至今)20-24
- 3.2.1 我国再次推出大额定期存单业务的条件已经具备20-21
- 3.2.2 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定期存单业务重启后的发展情况21-24
- 3.3 我国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重启后的影响24-30
- 3.3.1 对金融产品格局产生影响24-27
- 3.3.2 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27-29
- 3.3.3 考验中小银行的综合管理能力29-30
- 3.4 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障碍因素30-32
- 3.4.1 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强30
- 3.4.2 没有健全的二级交易市场30
- 3.4.3 大额定期存单的产品设计还有待完善30-31
- 3.4.4 商业银行和投资者对大额定期存单的认识不足31-32
- 4. 国外商业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的发展状况及启示32-37
- 4.1 美国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的发展情况32-34
- 4.2 日本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的发展情况34-35
- 4.3 国外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发展的启示35-37
- 4.3.1 大额定期存单的推出遵从循序渐进的过程35
- 4.3.2 大额定期存单的良好发展依赖于可流通的二级市场35-36
- 4.3.3 大额定期存单有助于加快利率市场化的全面放开36
- 4.3.4 大额定期存单的发展形势带有明显的亲周期性36-37
- 5. 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大额定期存单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37-41
- 5.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37
- 5.2 加强大额定期存单二级市场建设37-38
- 5.3 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提升自身的负债管理能力38
- 5.4 加强大额定期存单产品的多元化创新38-39
- 5.5 商业银行应加大宣传力度,,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39-41
- 6. 总结41-42
- 参考文献42-44
- 致谢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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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向传均;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不宜作为储种设置[J];四川金融;1990年11期
2 陈立新;赵伊;;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存在的问题[J];天津金融月刊;1992年04期
3 王国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国际金融研究;1992年06期
4 潘建国;浅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运行中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社会科学;1995年09期
5 杜桂兰;谈可转让定期存单及其推广[J];中国城市金融;1997年03期
6 李甘霖;;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重建及相关问题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4年01期
7 王慧;可转让定期存单对金融创新的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年01期
8 史晨昱;;重建我国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的理性思考[J];新金融;2008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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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陈永昌;林劭R
本文编号:1117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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