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26 02:44
2016年11月,国务院审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明确了三家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安排。2017年11月以来,三家银行先后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董事会改造(或组建)工作。在近年来的公司治理实践中,我国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逐渐形成了有别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一些特点,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不足之处。建议在下一步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参考国际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经验,不断推动完善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现状
(一)总体情况
(二)完善公司治理方面的主要成效
1. 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
2. 国有资本为主体体现国家意志
3. 适应政策性金融机构特点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基本形成
4. 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机制
5. 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框架体系
6. 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三、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内部治理方面的不足
1. 党委领导尚未完全有效融入公司治理
2. 董事会运作效率有待提升
3. 监事会运作机制尚待改进
4. 资本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二)外部治理方面的不足
1. 外部法律体系不完全适应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点
2. 行政管理与公司治理尚需有序融合
3. 激励约束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国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情况
(一)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多保持国有全资或独资的股权结构
1. 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由国家全资所有。
2. 极少数政策性金融机构由私营部门控股,但也有明确的政策使命。
(二)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普遍享有特殊的法律保障机制
(三)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普遍适用差异化的外部监管考核政策
(四)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普遍具有特殊的公司治理机制
1. 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设立监督委员会1、执行委员会2,不设股东会。
2. 监督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3. 政府各部门主要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指导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运作。
五、完善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内部治理方面
1. 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2. 健全董事会运作机制
3. 完善监事会监督机制
4. 构建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强化资本约束
(二)完善外部治理方面
1. 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外部法律体系
2. 探索构建符合政策性金融机构特点的管理体制
3. 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办好政策性金融机构须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J]. 王伟,秦伟新. 国家治理. 2018(37)
[2]中外政策性银行治理模式的比较[J]. 郑建库. 银行家. 2017(04)
[3]国外政策性金融机构运行与监管比较研究[J]. 银监会政策性金融运行与监管研究课题组,周民源. 金融监管研究. 2017(01)
[4]在实践中探索 在探索中创新 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体制及党的建设制度建设沿革[J]. 张守良. 国资报告. 2016(07)
[5]股权结构会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周期性特征吗——来自中国银行业的经验证据[J]. 潘敏,张依茹. 金融研究. 2013(04)
[6]基于监事会视角的我国上市银行公司治理效率剖析[J]. 王飞,徐炜. 上海金融. 2012(12)
[7]商业银行监事会的财务监督功能[J]. 杜征征,程六满. 财会研究. 2007(03)
本文编号:3732078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现状
(一)总体情况
(二)完善公司治理方面的主要成效
1. 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
2. 国有资本为主体体现国家意志
3. 适应政策性金融机构特点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基本形成
4. 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机制
5. 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框架体系
6. 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三、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内部治理方面的不足
1. 党委领导尚未完全有效融入公司治理
2. 董事会运作效率有待提升
3. 监事会运作机制尚待改进
4. 资本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二)外部治理方面的不足
1. 外部法律体系不完全适应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点
2. 行政管理与公司治理尚需有序融合
3. 激励约束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国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情况
(一)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多保持国有全资或独资的股权结构
1. 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由国家全资所有。
2. 极少数政策性金融机构由私营部门控股,但也有明确的政策使命。
(二)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普遍享有特殊的法律保障机制
(三)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普遍适用差异化的外部监管考核政策
(四)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普遍具有特殊的公司治理机制
1. 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设立监督委员会1、执行委员会2,不设股东会。
2. 监督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3. 政府各部门主要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指导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运作。
五、完善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内部治理方面
1. 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2. 健全董事会运作机制
3. 完善监事会监督机制
4. 构建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强化资本约束
(二)完善外部治理方面
1. 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外部法律体系
2. 探索构建符合政策性金融机构特点的管理体制
3. 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办好政策性金融机构须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J]. 王伟,秦伟新. 国家治理. 2018(37)
[2]中外政策性银行治理模式的比较[J]. 郑建库. 银行家. 2017(04)
[3]国外政策性金融机构运行与监管比较研究[J]. 银监会政策性金融运行与监管研究课题组,周民源. 金融监管研究. 2017(01)
[4]在实践中探索 在探索中创新 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体制及党的建设制度建设沿革[J]. 张守良. 国资报告. 2016(07)
[5]股权结构会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周期性特征吗——来自中国银行业的经验证据[J]. 潘敏,张依茹. 金融研究. 2013(04)
[6]基于监事会视角的我国上市银行公司治理效率剖析[J]. 王飞,徐炜. 上海金融. 2012(12)
[7]商业银行监事会的财务监督功能[J]. 杜征征,程六满. 财会研究. 2007(03)
本文编号:373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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