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品供给中的“市场包干制”:运作模式与实践逻辑
发布时间:2020-12-12 03:55
建设与分散小农户有效对接的公共品供给机制是乡村善治的关键命题。国家在外部监控的前提下将公共品供给事务承包给私人主体,生成了"市场包干制",它能够实现前台治理与后台治理的分离,形成了双层治理格局。市场机制能够通过激励清晰化实现服务专业化,而村社组织的支持能够降低协调成本,二者协同实现水利体系与分散小农的高效对接。由此可见,国家是公共品供给的第一责任主体,高效的公共品供给离不开国家的引导与支持;而市场机制具有调动积极性的优势,国家在有效监控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的优势能够提高公共品供给效率。
【文章来源】:中国农村经济. 2020年01期 第36-47页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部分图文】:
“市场包干制”的内涵
在“市场包干制”中,发包方村社组织作为农户的代表和承包人建立契约关系,将水利供给事务作为一个整体发包给承包人,从而村社组织与农户之间的政治关系转化为了承包人与农户之间的经济关系。这样一来,承包人成了直接服务农户的主体,通过服务农户来获取适度盈利,同时从外部与村社组织建立关联;而村社组织从水利供给事务中退出,通过动员监督承包人来间接实现有效治理。需要指出的是,村社组织虽然不直接参与水利事务,但是仍然要承担政治上的兜底责任,它必须确保市场服务的有效性,并为后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因此,可以将承包人的服务视为前台治理,而将村社组织的动员监督视为后台治理。“市场包干制”的运作模式如图2所示。前台与后台的分离正是“市场包干制”的核心特征。值得指出的是,前台治理与后台治理是相对独立的,但同时二者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尤其是前台治理是在后台治理的基础上作为后台治理的一个延伸部分而存在的。村社组织的后台治理依托承包人的前台治理形成富有弹性的治理结构,承包人的水利供给服务则借助村社组织获得稳定的运行基础。
本文编号:2911810
【文章来源】:中国农村经济. 2020年01期 第36-47页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部分图文】:
“市场包干制”的内涵
在“市场包干制”中,发包方村社组织作为农户的代表和承包人建立契约关系,将水利供给事务作为一个整体发包给承包人,从而村社组织与农户之间的政治关系转化为了承包人与农户之间的经济关系。这样一来,承包人成了直接服务农户的主体,通过服务农户来获取适度盈利,同时从外部与村社组织建立关联;而村社组织从水利供给事务中退出,通过动员监督承包人来间接实现有效治理。需要指出的是,村社组织虽然不直接参与水利事务,但是仍然要承担政治上的兜底责任,它必须确保市场服务的有效性,并为后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因此,可以将承包人的服务视为前台治理,而将村社组织的动员监督视为后台治理。“市场包干制”的运作模式如图2所示。前台与后台的分离正是“市场包干制”的核心特征。值得指出的是,前台治理与后台治理是相对独立的,但同时二者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尤其是前台治理是在后台治理的基础上作为后台治理的一个延伸部分而存在的。村社组织的后台治理依托承包人的前台治理形成富有弹性的治理结构,承包人的水利供给服务则借助村社组织获得稳定的运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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