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书记”制度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治理的有效性研究——基于贵州省麻江县的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10 03:45
扶贫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尤其是对农村来说,贫困是一个治理制度的问题。为此,本文基于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构建精准扶贫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治理机制的分析框架,从新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3个方面阐释了乡村治理的难题,并进一步以贵州省麻江县干桥村扶贫"第一书记"为案例,应用上述框架分析了其改变贫困村庄乡村治理机制的内在逻辑。研究发现,贫困村庄在"第一书记"的帮扶下发生了基层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参与意识增强、传统产业发展壮大的改变。当前精准扶贫实践中,应重视村庄内部自主治理、多主体合作治理,同时引导村庄发展特色产业,引导村民参与产业发展,增强"造血"功能,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能长期稳定脱贫。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1.引言
2 分析框架
3 案例选取与基本情况说明
4 案例分析
4.1 新制度供给
4.2 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问题
4.3 制度设计准则
5 结论与启示
本文编号:378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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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2 分析框架
3 案例选取与基本情况说明
4 案例分析
4.1 新制度供给
4.2 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问题
4.3 制度设计准则
5 结论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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