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饮酒对居民及其配偶收入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8-03-25 06:05
本文选题:吸烟 切入点:饮酒 出处:《西南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论文
【摘要】: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3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显示,我国的吸烟者人数已超3亿。每年有100万以上的人死于吸烟引起的疾病,比死于结核病、交通事故、艾滋病和自杀的人的总和还多。吸烟不仅影响着本人的健康,还有着极大的负外部性。二手烟对健康的损害甚至还更严重。据统计,我国被动吸入二手烟的人数已经达到了5.4亿,其中1.8亿是15岁以下的儿童。每年因吸二手烟而死亡的人数已超过10万。家庭为被动吸烟的主要场所,在家庭吸二手烟的人数占吸二手烟总人数的71.2%,而在公共场所吸二手烟的人数占32.5%。 相对吸烟而言,饮酒对身体的危害则没有那么强烈。适量饮酒还可以减少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的发生。然而,饮酒特别是过量饮酒给肝脏等器官带来的危害也广为人知,死亡的风险与饮酒量之间存在着先下降而后急速上升的关系。此外,饮酒也可能存在负的外部性。酒后驾驶等行为可能会带来交通事故,危及饮酒者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并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饮酒还有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下降,给饮酒者以及整个社会带来直接与间接的人力与财产损失。饮酒还可能会给饮酒者的家庭成员带来损失,如酒后暴力、破坏家庭共有财产等,家庭成员可能因此需要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来照顾饮酒者。 可以看出,吸烟与饮酒不仅给本人带来了大量成本,还存在外部性。它不仅危害个人的健康,其家庭成员也受到间接影响。然而,在众所周知吸烟与饮酒的危害的情况下,中国却依然拥有如此庞大数目的吸烟者与饮酒者。因此有必要探求国民吸烟与饮酒背后的动机。基于此,本文根据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库(CHNS)数据,利用扩展了的明瑟方程研究吸烟、饮酒与相关对象的收入之间的关系,探索吸烟和饮酒对本人及配偶的经济效应。在此基础上,试图了解我国国民吸烟与饮酒的行为背后的经济动机,为政策制定者制定合理的禁烟以及相应的收入分配等提供一定的依据。 本文主要的创新有两点:第一,国内外文献研究吸烟饮酒的作用通常都从行为人本人的收入着手,而本文考虑了该行为的外部性,对吸烟和饮酒如何作用于行为人配偶的收入进行了探讨。据我所知,这在文献中尚属首次。第二,本文使用了随机效应模型而非固定效应模型进行估计,对“吸烟饮酒与收入之间的关系”这个国内鲜有文献涉及的领域进行了补充,也对以往文献的实证研究结论进行了验证。 本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这一部分介绍了本文所要研究的关于吸烟饮酒的问题的提出原因及意义;总结了国内外相关研究,阐明了这些研究没有涉及到的方面,并确定了本文的研究内容;说明了本文使用的研究方法、文章的结构安排,以及本文的创新及不足。 第二部分是数据描述。本文数据来自中外机构合作构建的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库,并在文中说明了数据的处理过程,也对样本数目和我们关注变量的分布情况进行了统计描述。 第三部分是模型设定。这一部分介绍了基本和扩展的明瑟收入模型。然后本文在扩展的明瑟收入方程的基础上,通过加入本人和配偶的吸烟、饮酒情况来构建估计模型。 第四部分是实证分析。这一部分首先讨论了吸烟行为与收入。一是在控制其他影响收入的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估计吸烟行为以及吸烟时间对行为人本人收入的影响;二是估计其他条件不变时吸烟对行为人配偶的年收入的影响。然后讨论了饮酒行为与收入。一是估计饮酒对行为人本人收入的影响,并按照性别、工作单位类别和地区对样本进行划分,分别讨论在子样本中饮酒是怎样影响对本人收入的,也对饮酒增长收入的途径做出了解释;二是估计饮酒对行为人配偶的年收入的影响,并同样划分各类子样本,进一步对其影响进行考察。 第五部分是结论。这一部分对全文的实证结果进行了总结,为我国国民做出关于吸烟与饮酒的决策提供参考,为政策制定者进行收入分配与市场化改革等提供一定的依据。 关于吸烟与收入,本文结果表明,在控制了其他可观测变量的情况下,是否吸烟对本人年收入不存在显著的影响,吸烟时间对本人年收入的影响也不显著。本文进一步将样本按性别划分为男性子样本和女性子样本,按工作单位划分为国有企业子样本、集体企业子样本和其他子样本,按所在省份划分为山东、黑龙江等九个省份的子样本,按职业划分为前文所述的八个职业子样本,都没有发现吸烟对本人年收入存在显著的影响。另外,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吸烟对配偶年收入也不存在显著的影响。也就是说,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吸烟对本人年收入、配偶年收入均无显著影响。 关于饮酒与收入,本文结果表明,在控制了其他可观测变量的情况下,饮酒可以使本人年收入得到显著的提高。本文进一步对样本按照性别、工作单位类别以及地区进行细分,并使用随机效应模型分别估计细分后的子样本中饮酒对本人年收入的影响。本文发现,有饮酒行为的男性的收入显著高于相同条件下不饮酒的男性;而在女性中,饮酒行为与其个人收入没有显著的关系。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中,饮酒对本人年收入没有产生显著的提升作用;而在企业中,饮酒对本人年收入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这个正向提升作用在私营和三资企业中最大。饮酒行为与本人年收入的正向相关在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特别是山东、江苏、湖北三省表现的较为明显。本文也对饮酒提升收入的途径进行了探讨,排除了饮酒者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来提高收入和饮酒改善本人的健康状况从而提高收入这两种可能。验证了饮酒是通过发挥社会效用,巩固人际交往关系从而使收入得到增长的。 关于饮酒与配偶收入,本文结果显示饮酒对配偶的年收入并无显著的影响。然而,当本文对样本按性别、工作单位类别以及地区细分后,却发现了部分显著的影响。其他条件不变时,经常饮酒的女性会使其不饮酒的配偶的年收入得到显著的提升;而经常饮酒的男性对其配偶却不存在类似的影响,这可能说明了饮酒作用于配偶收入的正反两个途径存在着性别的差异。在私营和三资企业中,经常饮酒对配偶的收入有显著的提升作用;而在其他单位中不存在显著影响。中部地区经常饮酒对配偶收入的影响也是显著的,而其他地区没有显著影响。 总之,排除其他影响之后,吸烟行为并不能为本人和配偶的收入带来提升作用。这个估计结果可能表示,吸烟不存在社会意义上的功能,不能通过提高相关对象的交际能力而增加收入。因此,对于我国国民的吸烟决策,就本文的结果来看戒烟是较为理性的选择。而饮酒却相反,它存在着社会效用,可以通过巩固人际交往关系,显著提升本人年收入,而且在一定的情况下,饮酒也能促使配偶收入得到提高。饮酒存在着正向的回报,但是饮酒也存在显性和隐性的成本,如何做出决策可能需要有更多的考虑。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C913.3;F124.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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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66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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