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肥商储制度9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22-01-26 07:38
<正>根据国家发改委消息,2020年9月1日开始,我国将实行新的《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分别规定了钾肥、救灾肥、春耕肥三种化肥的储备规模及时间等。新《办法》规定,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分为钾肥、救灾肥、春耕肥储备三部分。钾肥实行全年储备,布局重点向交通便利地区或粮棉主产区倾斜;救灾肥、春耕肥储备期均为半年,其中救灾肥布局重点向灾害易发地区和重要粮食主产区倾斜,春耕肥布局综合考虑各地农业用肥量、化肥生产运输能力等情况研究确定。所有承储企业都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且新《办法》要求春耕肥承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 000万元,(化肥生产、流通企业组成的)企业联合体中牵头企业上一年度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
【文章来源】:化工时刊. 2020,34(10)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6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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