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本文关键词: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渝府发[2002]43号 | 发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2002/5/3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直辖五年来,我市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市场日益繁荣,人气日益兴旺,全市初步建立起组团式、多层面、城乡贯通、繁荣活跃的市场体系,流通规模稳步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市商贸流通发展还存在流通规模偏小、现代化水平较低、对经济拉动不强等问题。为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现就我市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商贸流通业的地位、作用和发展目标
商贸流通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纽带,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商贸流通的现代化是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是把我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客观要求。同时,发展商贸流通业,对于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劳动力就业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快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既是经济发展需要,又是社会稳定的需要;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又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商贸流通业的快速发展。
“十五”时期,我市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把我市建成长江上游最具活力的商贸中心。通过推进流通现代化,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到2005年超过1000亿元。
(一)主城核心区(即:渝中、江北、沙坪坝、南岸、九龙坡)和万州、涪陵、黔江、长寿、永川、江津、合川、南川、开县的社零总额年均增长12%.
(二)连锁经营零售额年均增长40%.
(三)发展社区超市150个,专卖店、专业店、便民连锁店400个,总销售额占全市连锁销售额的比重达到20%.
(四)全市县以下乡镇的社零总额占全市社零总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
(五)30强商贸流通企业的销售总额年均增长17%.
(六)十大现代流通企业的销售总额年均增长11%.
(七)省际边界贸易市场交易额,年均增长12%以上。
(八)限额以上企业销售额占全市社零比重达到30%.
(九)重点批零企业营销管理全面运用电子信息技术。
二、抓好流通现代化的三大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连锁经营作为现代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是我国流通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开拓国内市场、应对入世挑战的战略举措。当前要采取措施,着力在“规模、规范”两个方面下功夫,以确保我市连锁业的快速增长。
在规模化经营方面,要扩大连锁发展的行业范围,除继续搞好日用百货、副食品超市连锁外,要在家电、烟草、医药、装饰材料、汽车销售、图书、加油站等行业全面推行连锁经营,同时积极推进维修、租赁、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洗染等服务业连锁的发展。重点培育一批有扩张力的品牌企业,支持其加快连锁扩张,尽快形成主业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在规范化管理方面,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树立服务质量品牌为目标,推行连锁经营的“八统一”,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商品陈列和服务标准;重点规范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工作。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促进连锁企业与国际管理规范接轨。
(二)积极推进物流配送。现代物流的本质是运用全新的组织管理体系和技术对社会商品流转进行重组和再造。我市现代物流发展的目标是:基本建立起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物流企业。
我市发展物流配送的重点:一是大型连锁企业配送中心,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为重点,通过对大型连锁企业内部的物流配送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使之逐步向社会化的配送中心转变;二是生产加工企业物流配送系统,通过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分离采购供应系统,组建相对独立的物流配送公司,为生产加工提供原材料、零配件、产成品的配送业务,并逐步实现社会化配送;三是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按现代物流要求,改造传统的批发、运输、仓储等企业,使其向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转换;四是大型批发交易市场技术升级,选择有条件的大型批发交易市场,加快信息技术改造和交易方式改革,成为辐射广阔的社会化采购配送中心。
市商委要会同市交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尽快完成全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并尽早推进实施。
(三)稳步探索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市商贸流通企业普遍存在着技术升级慢、科技含量低、综合水平不高等问题。时点销售系统(POS)还没有全覆盖,综合信息管理系统(MIS)尚未建立,电子订货系统(EOS)还是空白。当前要突出抓好基础性建设工作,在流通领域广泛运用电子信息技术。一是各连锁企业要尽快建立时点销售系统,并逐步建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二是要选择重点批发市场通过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网络,积极推行竞价拍卖、网上交易等先进交易方式,走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的道路,扩大辐射区域和交易规模。在有条件的大中型商贸企业逐步推行以供应链为基础的网上商品采购供应电子商务经营模式。重庆市电子商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做好电子订货系统的启动和示范工作,积极探索经验。三是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国外知名企业来渝发展电子商务,促进我市电子信息技术的提高。
三、加快“六大建设”,实施“双十百千”工程
(一)加快建设不同层次与水平的中心商贸区。主城核心5区和万州、涪陵、黔江、长寿、永川、合川、江津、南川、开县(“1+9”)是我市规划建设的10个商贸中心区。“1+9”商贸中心区,占全市零售总额的2/3,也是非商品服务消费的主要部分,对全市商贸流通和消费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主城核心区要加大解放碑、三角碑、观音桥、南坪、杨家坪五大商圈建设,大力提高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培育发展重点骨干企业;万州、涪陵、黔江、永川、合川要在中心商业区建设、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培育、举办大中型会展、发展副食品加工等方面下功夫,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聚集辐射功能,分别建成渝东、渝中、渝东南、渝西渝西北的区域商贸中心;长寿、江津、南川、开县要加快形成本地骨干商圈,大力发展具有特色和较强辐射力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对周边地区的聚集辐射。建设“1+9”商贸中心区,要突出各自特色,调整商业业态,完善功能要素。
(二)加快建设以连锁店铺和综合性生活服务为主的社区商业网络。“十五”期间,在主城区和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社区超市、专卖店、专业店、便民连锁店等方便居民生活的新型业态,使社区商业成为商贸流通新的增长点。
(三)加快建设面向农村市场的小城镇商业群。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一批水利设施的完成,我市农村消费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在此基础上,要发展一批农村流通组织,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作用,特别是城市大店名店以及各类连锁店、专卖店要向乡镇延伸。“十五”末,城镇人口8000人以上的中心镇,要发展专卖连锁,有条件的要建立连锁超市。
(四)加快建设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商贸流通骨干企业。骨干企业的培育发展,既有利于提高重庆的流通地位,又有利于开展市场竞争,促进我市商贸流通加快发展。要打破行业和区域的限制,以优势企业为龙头,发展跨行业、跨区域的大型现代化商贸流通企业。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要在发展政策、市场准入等方面一视同仁。要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发展商贸流通“30强”企业,尤其是培育发展一批大型连锁物流企业。
(五)加快建设辐射市外、吸引周边的省际边界贸易市场。边贸经济的发展,对提升重庆商贸中心的形象,推进商贸流通业快速发展,带动边远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是拓展周边贸易的关键。要搞好规划、放宽政策,重点抓好与周边接壤的县域中心城镇市场建设。
(六)加快建设市外和境外销售网。适应经济全球化、竞争国际化、贸易自由化加快的趋势,把扩大对外开放与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学习引进国际先进的流通理念、流通方式、流通业态、流通技术和流通管理,通过消化、吸收和创新,加快对传统商贸流通业的改造步伐。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鼓励政策,在继续引进跨国商贸大公司、大集团的同时,积极支持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到外地甚至境外开设连锁店、分销店,建设市外、境外销售网。与此同时,要通过国际流通企业全球采购系统,扩大地产品的销售。
加快“六大建设”,具体落实到工作层面上,就是要全力实施“双十百千”工程。
“双十”,就是完善10个商业中心(主城核心区加9个次中心),使之继续发挥主力作用;培育发展10大连锁物流配送品牌企业,使之在现代商贸流通业中起到支柱作用。
“双百”,就是开辟100个社区商业服务中心,使之成为城镇居民消费新的增长点;培育100个小城镇组合式连锁网络,使之成为农村消费新的依托点。
“双千”,就是新设1000个规模以上的连锁店铺,使之成为商贸流通主导型业态;扩大1000万元以上级的边贸市场和限额以上市外分销机构数量,使之成为开拓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的新支点。
加快“六大建设”,实施“双十百千”工程,事关全市商贸流通业的加快发展,事关全市经济的加快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4个主要环节:一是要做好规划,充分发挥现有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建设。二是加快国有商贸流通企业的改革,整合资源,重组资产,在体制创新、机制转换上下功夫,形成发展创新的内在动力。三是优化发展环境。硬环境方面,要加大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为促进和带动商贸流通业发展创造条件;软环境方面,要大力推进“十个一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树立诚信,为骨干企业、名牌产品、守信企业加快发展创造条件。四是扩大开放,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吸引世界和国内名店入驻重庆。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商贸流通业的更快发展
为推进流通现代化,加快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决定给予现代商贸流通企业如下政策支持:
(一)简化连锁企业证照办理。除药监部门实行一店一证外,工商行政、卫生、文化、新闻、烟草等管理部门的证照,均由连锁企业总部集中统一办理。
(二)给予税收征管政策优惠。连锁企业的增值税征收,实行企业申请,经市国税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后,由连锁企业总部统一缴纳;营业税按规定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凡符合连锁经营条件的,由企业总部报经市地税局审批,,按15%税率征收。
(三)实行土地房屋税费减让政策。对现代商贸流通企业,购买营业用房的,可下浮土地出让金20%,相应缴纳的契税,可享受重庆房屋交易会的优惠政策,按1.5%缴纳,转让手续费按标准成交价的1%减半收取;租用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管理部门备案,承租企业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实行财政扶持政策。继续保留市商业结构调整资金,并恢复3000万元资金总额,重点用于对现代流通企业技术改造、设施建设的贷款贴息。
(五)实行信贷扶持政策。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现代商贸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努力满足销售状况良好、有效益、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贷款需要,支持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管理规范的重点企业发展。
(六)改善行政监管工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现代商贸流通企业抽检的商品要控制总量,加强针对性,不得重复抽检。对抽检合格的商品,能退的要退还企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现代商贸流通企业实行配送的车辆给予上下货物方便,需在干线和其它公共场所停靠的可实行按点定位管理。
(七)对加工用电实行工业电价。对现代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的加工用电,达到一定用电容量并可单独计量的,分开计量,执行工业电价。电价优惠部分,企业要专帐管理,专项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配套实施办法,及时解决推进流通现代化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在实处。
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文关键词: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79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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