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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6-08-04 02:00

  本文关键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

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18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50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750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全市商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比例显著提高,大型企业达到85%以上,中小型企业达到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包容和鼓励商业模式创新,释放商贸流通市场活力。支持实体店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不断优化消费路径、打破场景限制、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全市实体商贸流通企业,依托石家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生态系统,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利用微信、手机终端开展多元化营销,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增强体验功能,发展体验消费,积极开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网订自提等销售方式,打通全渠道、全天候的体验消费通道。鼓励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建立直接联系,开展合作消费,提高闲置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主办部门:市商务局,协办部门:市工商局)

(二)鼓励技术应用创新。加快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北斗导航、地理位置服务、生物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认证、交易、支付、物流等商务环节的应用推广。提升市商务云规模水平,加快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生态系统(中国梦网)建设进度,为商贸流通、现代服务以及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鼓励开展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询服务。支持大数据技术在商务领域深入应用,强化大数据在政务、信息、供需、公共信用等方面的共享应用,打通政府、企业、社会的链接通道,探索和创新电子商务监管服务新方式。(主办部门:市商务局,协办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工商局)

(三)促进产品服务创新。鼓励中国梦网等一批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发展,引导广大企业开展业务流程外包和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整合各类生产要素资源,按照消费需求打造个性化产品。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与制造企业合作,利用电子商务优化供应链和服务链体系,发展基于互联网的装备远程监控、运行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市场。支持发展面向企业和创业者的平台开发、网店建设、代运营、网络推广、信息处理、数据分析、信用认证、管理咨询、在线培训等第三方服务,为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支撑保障。(主办部门:市商务局,协办部门:市工信局)

(四)推进零售业改革发展。鼓励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支持实体店企业提高自营商品比例,加大自主品牌、定制化商品比重,深入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北国商城、勒泰、万达等大型实体店不断丰富消费体验,向智能化、多样化商业服务综合体转型,增加餐饮、休闲、娱乐、文化等设施,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实现智能停车、精准导购、网上结算等综合服务功能,由商品销售为主向“商品+服务”并重转化。鼓励国大36524、天元等中小实体店发挥靠近消费者优势,完善便利服务体系,增加快餐、缴费、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便民服务功能。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与商贸流通实体店合作,促进组织管理扁平化、设施设备智能化、商业主体在线化、商业客体数据化和服务作业标准化。支持零售企业与外贸企业线上线下结合,开拓国际市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主办部门:市商务局)

(五)加快批发业转型升级。鼓励新华集贸、南三条、太和电子城、塔坛国际商贸城、国际贸易城等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利用电子商务做强交易撮合、商品集散、价格发现和信息交互等传统功能,提升物流配送、质量标准、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展览展示等服务功能,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转变。支持引导市域内商品交易市场向电子商务园区、智能物流园区转型,以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为核心,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流通效率。依托传统专业市场,围绕钢铁、医药、农产品、家具等优势行业,积极发展网上交易,打造大宗商品资源配置中心和价格发现中心,形成石家庄(新华社)商贸流通与电子商务价格指数体系。(主办部门:市商务局)

(六)转变物流配送发展方式。支持利用石家庄城市共同配送平台与电商物流快递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市物流、快递资源,提升城市共同配送化率。大力推进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快递包裹、托盘、技术接口、运输车辆标准化,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大力发展智慧物流,运用北斗导航、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构建智能化物流通道网络,建设智能化仓储体系、配送系统,实现运输工具和货物的实时跟踪和在线化、可视化管理,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鼓励企业在欧美、日韩和中东欧等出口重点地区建设海外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主办部门:市发改委,协办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

(七)推进生活服务业便利化。鼓励搭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公共平台,大力推动吃住行及旅游、娱乐等生活服务业在线化,促进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结合,提供个性化、便利化服务。鼓励餐饮企业发展在线订餐、团购、外卖配送等服务。支持住宿企业开展在线订房服务。鼓励交通客运企业、旅游景点及文化演艺单位开展在线订票、在线订座、门票配送等服务。推进88908890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集社区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以及健康、养老、看护等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开展快件代收自取、电子缴费、社区养老等便民服务。鼓励社区周边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家政、洗衣、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票务、生鲜配送等生活服务类企业,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开展网订店取、网络订票、预约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便民服务。(主办部门:市商务局)

(八)加快商务服务业创新发展。鼓励展览企业建设网上展示交易平台,鼓励线上企业服务实体展会,打造常态化交流对接平台,提高会展服务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支持举办京津冀电子商务博览会等新型展会,发现创新、引导创新、推广创新。提升商务咨询服务网络化水平。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服务贸易发展方式,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提升商务服务业国际化水平。(主办部门:市商务局)

(九)推进城市商业智能化。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结合石家庄主城区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工程,鼓励中心商业区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体验式智慧商圈。完善智能交通引导、客流疏导、信息推送、移动支付、消费互动、物流配送等功能,健全商圈消费体验评价、信息安全保护、商家诚信积累和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鼓励基于互联网技术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经营特色、文化特色的多功能、多业态商业街区。(主办部门:市商务局,协办部门:市工信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十)推进农村市场现代化。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中国梦网、河北慧聪网、365好乡亲网、中国农团网、苏宁易购、京东、阿里等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村邮政、快递、供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交通运输等既有网络和资源对接合作,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构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体系。支持新型农业、农资经营主体对接电子商务平台,有效衔接产需信息,推动农产品线上营销与线下流通融合发展。引导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县(市)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社区直配”示范,带动订单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到2016年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县(市)、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所有行政村。(主办部门:市商务局,协办部门: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推进国内外市场一体化。鼓励我市医药、钢铁、纺织、家具等领域企业,自建或依托中国梦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国际化、开放性采购、营销平台,构建国内外一体化市场。依托国家深化“京津冀”和“一带一路”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依托我省电子口岸,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服务体系,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主办部门:市商务局,协办部门:市工信局、市国资委、石家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保障措施

(十二)推进投资便利化改革。根据线上线下互动特点,调整完善市场准入资质条件,加快公共服务领域资源开放和信息共享。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为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和快递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主办部门:市工商局)

(十三)创新管理服务。充分发挥流通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和先导性作用,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选取典型创新企业,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线上线下互动和商贸流通创新的新机制、新模式。开展商务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开展行业统计监测,创新服务监管方式。支持电子商务发挥行业转型升级促进作用,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主办部门:市商务局,协办部门:市工商局、市国土局)

(十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社会资本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制定资金支持政策,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积极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和电子发票应用,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可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主办部门:市财政局,协办部门: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服务机制。发展互联网金融,推进融资便利化。引导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投向电子商务项目,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防范金融风险。(主办部门:市金融办,协办部门:市商务局)

(十六)规范市场秩序。创建公平竞争的创业创新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记录,完善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部门联动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网络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主办部门:市工商局,协办部门: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

(十七)加强人才培养。采取政府与市场相结合方式,深化企业与在石高等院校合作,依托石家庄市电子商务校企联盟,建立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基地与实训基地,通过场景化、体验式培训,开展实用型人才培养。筹建京津冀电子商务人才交流平台,整合区域资源,引进高端复合型人才,形成京津冀电子商务人才联动机制。(主办部门:市商务局)

(十八)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支持在石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行业协会,根据本领域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倡导建立良性商业规则,促进行业自律发展。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作用,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企业遵守服务承诺,维护消费者、企业及个体创业者的正当权益。(主办部门:市商务局,协办部门: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与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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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8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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