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的价值选择
发布时间:2020-06-13 22:30
【摘要】: 文化产业被公认为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和“黄金产业”,日本经济学家甚至不无夸张地将其称为是“21世纪的最后一块暴利蛋糕”。目前,英国文化产业年均产值600亿英镑,日本一年的文化产业销售额是11万亿日元——相当于该国钢铁业的两倍、汽车业的一半;号称世界文化产业帝国的美国,其文化产业更是占其本国GDP的五分之一。我们国家的文化产业是20世纪90年代才逐渐兴起的,从党中央提出发展“文化产业”以来,在这十几年间,我国的文化产业飞速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05年我国的文化产业产值达到了600亿元。但是,相对于西方国家已经发展了几十年的文化产业,我们国家的文化产业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产业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都同西方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因此,努力加强文化产业理论的研究对于加速我国新世纪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西方国家对于文化产业的研究起步较早,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但主要是针对文化产业所代表的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之间的矛盾进行了各种论述。 国内关于文化产业的研究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伴随着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法兰克福学派的传播而被广大的理论工作者所认识。但是,真正大规模的深入理论研究则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面对中国文化产业的现状,许多专家学者都从经济学角度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式、规模、政策等方面进行论证。但是,文化产业作为一种进行精神文化生产的特殊的行业,其自身的产品对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产生影响。因此,如何规范文化产业的价值规范,引导文化产业本身进行正确的价值选择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但是纵观这些年的国内的理论研究,这样的文章几乎没有。因此,作者希望能够从一个新的视角关注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本文试图从文化产业的价值选择角度出发,提出文化产业发展的价值选择原则,以使文化产业的发展能够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服务。 本文共分为三章,在第一章中作者介绍了关于文化产业的基本理论,包括文化产业的定义以及中外学者关于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的发展过程及相应成绩。为从事文化产业理论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二章,作者着重对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概括了近些年来,中国文化产业取得的成就、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等问题。 第三章,作者从文化产业自身的价值倾向性入手,着重分析了当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社会问题,诸如民族文化受冷落、文化产品的媚俗和低俗、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等。作者并通过借鉴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对中国的文化产业如何遵循正确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对策——文化产业进行正确的价值选择。本文从作为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企业)和文化生产的管理人(政府等)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作为文化产品直接生产者的企业在进行价值选择时应当遵循三个原则:即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吸收其他国家的先进文化与坚持民族精神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大众化与精神引领相结合的原则。而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在文化产业的生产和发展过程中应当起到监督和指导的作用,保证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真正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G124
本文编号:2711838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G124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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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1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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