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指纹技术与DNA技术的优势比较
发布时间:2014-07-27 06:32
摘要:指纹技术与DNA技术同属个人识别技术,两者相比各有优势。DNA技术有着明确的误差估计,结论较为客观,准确率较有保障,而且所需检材来源广泛、量微,易于获得。指纹技术有着更强的个体识别能力,对个体不具有侵害性,更易于接受,是目前最便捷且应用最广泛的个人识别技术。因此,这两种识别技术都是当今司法办案不可缺少的,都应得到高度重视。
DNA技术自1985年问世以来,由于其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在司法办案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因此,有人对它倍加推崇,认为它比指纹技术更优越,可以用它取代指纹识别技术。对此观点,笔者不敢苟同,遂抛出拙见,欲与同仁共同探讨。
一、指纹技术与DNA技术简介
指纹是人的手指表面皮肤上的乳突纹线,于胎儿3、4个月时开始出现,到6个月时完全形成,此后在个体的一生中基本保持不变,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而且当手接触物体时会在物体表面留下这些乳突花纹的印迹。许多科学家已证明世界上存在两个指纹相同的人的几率非常小,几乎是不可能的[1],即指纹具有高度的个体差异性。因此指纹学家们利用指纹来识别个人。具体地说,就是分析比对两枚指纹中乳突纹线的细节特征,如果它们的数量、种类、形态、大小、位置关系等都一致,则认定它们是同一枚指纹,或是有着同一来源,为同一根手指所留。
指纹技术应用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1892年阿根廷法庭首次正式认可了指纹的证据地位,接着各国警方和法庭也陆续采用了指纹技术鉴别现场犯罪手印的遗留人。美国指纹专家认为指纹是“标准的法庭证据”[2],前苏联犯罪对策学家认为,“由于指纹术的发展,犯罪对策学才立于巩固的基础上”[3]。至今,指纹作为识别人身的手段,不仅在司法界有着“证据之首”的美誉,而且已为全世界的安全、科研、金融、医疗、旅游、教育等各行各业所广泛应用。
DNA是deoxyribonucleic acid的缩略形式,意为脱氧核糖核酸,它是细胞的基本遗传物质,存在于人体细胞内部。DNA分子是由四种碱基按一定顺序连接起来的两条长链。对于每个人,四种碱基的排列顺序都不相同。根据这一特点,科学家利用一种能够识别碱基排列顺序,并在该位置将DNA长链切断的“限制性内切酶”将DNA切成一个个片段。由于每个DNA中的碱基排列顺序和重复数目都不一样,用同样的限制性内切酶切出的每一个DNA片段的长度都不相同。利用电泳法把这些DNA片段按长短进行排序,并进行染色或放射显影,使排列出的片段具有可视性,就得到了具有高度的个体特异性的可辨别图像[4]。正因它具有非常强的不同个体间的差异性和同一个体内的一致性,能够被用于识别个人,而且是一种人眼可见的图像,所以这项技术的发明人英国的Jeffereys教授称其为“DNA指纹”[5]。这种制作DNA图谱的技术被称为限制片段长度多样性技术(RestrictionFragmentLengthPolymorphisms),简称为RFLP技术或DNA指纹技术。随后,DNA鉴定技术在此基础上又增添了VNTR-PCR法、STR-PCR法、MVR-PCR法、PCR测序法等[6]。
自从发现指纹以来, DNA技术称得上是在法庭科学和证据学方面最具有突破性的技术。1985年Jeffereys发明了DNA技术,并成功地完成一项亲子鉴定。以后,对DNA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迅速蓬勃发展起来。现在,它可以利用血液(斑)、精液(斑)、唾液(斑)、毛发、骨骼、指甲、牙齿、组织和器官、烟头等物品进行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血型鉴定、种属鉴定、单亲亲权鉴定等[6]。DNA技术使亲权鉴定和个人识别由过去的只能否定不能肯定,变成现在的既能否定也能肯定,解决了现实中很多过去无法解决的问题。指纹技术和DNA技术在当今社会都发挥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二、DNA技术的优势
(一) DNA鉴定在个人识别方面有着明确的误差估计和较高的准确率,因而更可靠。现代生物识别技术有很多种,如指纹识别、声纹鉴定、DNA鉴定、视网膜识别、虹膜识别、面部识别、唇纹识别等,应用较多的是指纹识别和DNA识别。其中DNA技术应是最重要的识别方法,因为DNA是决定一个人的人体特征和行为特征的最根本的因素[7]。因此,从理论上说DNA技术所能实现的个人识别率应当是很高的。而且DNA技术能明确计算出鉴定结论的误差估计值,因而能减少由鉴定人的主观臆断导致的失误,非常客观。如在Jeffreys首次用DNA技术所做的亲子鉴定中,鉴定结论出错的概率是7×10-22,可以说DNA鉴定结论的准确率几乎为100%[8]。
本文编号: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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