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造船厂安全与防污染监管对策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08 13:14
【摘要】:“十一五”期间,我国海洋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取得显著成就,远洋运输、休闲渔业、海洋文化、涉海金融等产业加快发展,成为“十一五”期间海洋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期间我国的造船能力也随之得到全面提升,2010年造船工业的造船完工量、手持订单量、新承接订单量均居世界第一,船舶出口覆盖全球169个国家和地区。但近几年,山东辖区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工作形势也日益严峻,海上安全事故频发,渤海湾经常出现不明污染源,海上溢油应急监视能力不足等问题逐渐显现,影响海洋经济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科学发展,亟待解决。而我国船舶修造业的安全监管更是落后,目前还没有系统的管理依据和规范有序的管理方式,2011年2月18日在潍坊羊口一船舶修造厂还发生了“丽阳轮”爆炸事故,又引起社会各方的密切关注。 本文对当前我国特别是山东辖区船舶修造厂自身的安全管理现状及法律法规进行了分析,针对一些小型船舶修造厂经常发生的火灾安全事故和海洋污染事故进行了研究,探索和运用了安全管理理论和行政干预措施。 对于船舶修造厂本身,要充分运用安全管理理论来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和海洋环境污染,一是通过系统原理来加强修造船厂安全制度建设和消除安全风险,二是通过人本原理加强人员的知识培训和完善应急预案,三是通过预防原理提高安全意识和配备防护措施,四是通过强制原理落实管理制度和避免人为操作不当。 在船舶修造厂加强自身安全管理的基础上,需要行政机关对船舶修造厂加强安全管理,主要是采用行政干预措施。一方面要明确海事部门就是修造船厂的监管主体,同时要颁布统一的法规对行政机关提供行政干预依据,另一方面就是优化海事监管模式,将船舶修造厂类同于航运公司范畴,参照航运公司管理方式对其进行监管,科学引入安全体系审核及安全预防污染检查制度等监管方式对船舶修造厂实施行政管理。本文还就海事部门建立“六问六控”长效监管机制进行了研究,以便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提高船舶修造厂安全管理能力,达到“提高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能力,降低安全与污染事故”的目的。
【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U673.4
本文编号:2524386
【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U673.4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肖井坤,殷佩海,严志宇;船舶溢油潜势的多层次灰色评价分析[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01年01期
2 伏晴艳;沈寅;张健;;上海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研究[J];安全与环境学报;2012年05期
3 王慧;;解读《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J];环境经济;2010年07期
4 秦天宝 ,徐剑锋;浅论我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的完善[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1年05期
5 邹和平;牟林;崔晓健;宋军;;论建立溢油对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预警机制的必要性[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1年09期
6 徐赞杰;浅谈拆船的防污设施及防污管理工作[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4年03期
7 孙云明,陈国华;海上溢油凝油剂的化学组成、结构与凝油性能[J];海洋科学;1999年05期
8 黄杰;邸锦疆;;对港口码头配备溢油应急设备的探讨[J];世界海运;2011年06期
9 宋家慧,刘江;建立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对策[J];交通环保;1999年05期
10 黄加亮,李品芳,陈景锋;船舶柴油机有害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其减轻措施[J];交通环保;1999年06期
,本文编号:252438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kejilunwen/chuanbolw/2524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