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能源企业兼业规制初探
发布时间:2022-01-17 08:22
随着我国逐渐放松民营企业在能源市场的准入限制,有必要对民营能源企业能否兼业展开讨论。兼业规制是日本公用事业中的法律规制形式,意为限制企业向其他领域或产业上下游拓展,以期保障供给安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事实上也存在兼业规制,在明晰兼业规制未增加市场准入成本、以较低成本对价供给安全、必要且可灵活调整后,建议兼业规制从本业与拓展领域、兼业深度、非对称规制和配套其他法律政策四个方向进行设计。
【文章来源】:南方论刊. 2020,(12)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民营企业进入能源市场新局面
二、法律预设兼业规制之讨论
(一)兼业规制之概念、目的及表现形式
(二)兼业规制的法学理念
三、我国对营业范围法律限制的分析
(一)一般意义营业范围限制之探讨
(二)国营能源企业类兼业规制之参照
四、兼业规制创设法律成本分析
(一)并未提高市场准入成本
(二)以较低成本对价供给安全
(三)成本必要且可灵活调整
五、兼业规制具体设计建议
(一)兼业规制中有关兼业领域问题的建议
(二)兼业规制中有关兼业深度问题的建议
(三)兼业规制中有关非对称规制的建议
(四)兼业规制中有关配套法律政策的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能源革命与《能源法》的制度之维[J]. 肖国兴.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6)
[2]论民营资本规制与能源发展转型的法律契机[J]. 肖国兴. 法学. 2013(12)
[3]营业自由与国家干预交织下商主体营业资格之维度分析[J]. 顾功耘,胡改蓉. 政治与法律. 2011(11)
[4]论能源法的变革[J]. 马俊驹,龚向前. 中国法学. 2007(03)
[5]论公司经营范围的准确定位[J]. 童列春,商燕萍. 行政与法. 2006(10)
[6]公司越权原则存废论略[J]. 陈运来. 求索. 2003(01)
本文编号:3594393
【文章来源】:南方论刊. 2020,(12)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民营企业进入能源市场新局面
二、法律预设兼业规制之讨论
(一)兼业规制之概念、目的及表现形式
(二)兼业规制的法学理念
三、我国对营业范围法律限制的分析
(一)一般意义营业范围限制之探讨
(二)国营能源企业类兼业规制之参照
四、兼业规制创设法律成本分析
(一)并未提高市场准入成本
(二)以较低成本对价供给安全
(三)成本必要且可灵活调整
五、兼业规制具体设计建议
(一)兼业规制中有关兼业领域问题的建议
(二)兼业规制中有关兼业深度问题的建议
(三)兼业规制中有关非对称规制的建议
(四)兼业规制中有关配套法律政策的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能源革命与《能源法》的制度之维[J]. 肖国兴.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6)
[2]论民营资本规制与能源发展转型的法律契机[J]. 肖国兴. 法学. 2013(12)
[3]营业自由与国家干预交织下商主体营业资格之维度分析[J]. 顾功耘,胡改蓉. 政治与法律. 2011(11)
[4]论能源法的变革[J]. 马俊驹,龚向前. 中国法学. 2007(03)
[5]论公司经营范围的准确定位[J]. 童列春,商燕萍. 行政与法. 2006(10)
[6]公司越权原则存废论略[J]. 陈运来. 求索. 2003(01)
本文编号:359439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kejilunwen/dongligc/3594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