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电放射性废物及其处置现状分析
发布时间:2024-03-23 15:05
我国核电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积累的放射性废物大部分处于暂存状态,部分已超期暂存,核电放射性废物处置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近期国家确定了核电废物区域处置与集中处置并行的政策。文章介绍了我国核电放射性废物现状和处置进展情况,探讨分析了我国核电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未来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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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393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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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核电站运行期废物分类示意图
核电站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分为核电站运行期废物和核电站退役产生的废物;核电站运行期废物来自于核电厂的运行和维修过程中的树脂、防护用品等,分为高放废物和低放废物,具体如图1所示;核电站退役产生的废物,分为低放废物和极低放废物。低放废物一般采用近地表处置。1.2核电废物量估算
图2我国大陆核电废物量估算年度分布图
2050年后陆续有核电机组退役,2100年以后退役产生的低放废物数量将大幅增加,预计2100年累计废物量约54万m3,2125年累计废物量达到100万m3。见图2。1.3核电废物处置情况
图3单位体积废物处置成本与年处置量关系示意
另一方面,废物处置具有公益性和长期安全责任,即便是近地表处置,也需考虑300年长期安全,应切实保障安全责任落实。国内外均高度重视废物处置安全,对处置场运营单位有专业要求、财务要求。在处置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适宜集中专业资源,对处置场专业化管理,保障处置长期安全(见图3)。3.2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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