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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三方博弈研究

发布时间:2016-10-17 17:25

  本文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三方博弈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湖北农业科学

张亚鹏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西宁810016)
摘要:农业技术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将农业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现代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保证。农技推广体系是传播农业技术的重要载体。通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三方博弈研究,探索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博弈分析
中图分类号:F30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9-2209-04
TheTripartiteGameResearchonAgriculturalTechnologyPopularizationSystem
ZHANGYa-peng
(CollegeofFinanceandEconomics,QinghaiUniversity,Xining810016,China)
Abstract:Agriculturaltechnologyisthecorecompetitivenessofmodernagriculturaldevelopment.Agriculturaltechnologychangedintopracticalproductivityisanimportantguaranteeoftheeconomicgrowthofmodernagriculture.Agriculturaltechnologyextensionsystemisanimportantvehicleforthedisseminationofagriculturaltechnology.Throughtripartitegameresearchofagriculturaltechnologypopularizationsystem,thispaperexploredtheproblemsintheagriculturaltechnologypromotionprocess,andproposedsomecorrespondingcountermeasuresandsuggestions.
Keywords:agriculturaltechnology;promotionsystem;gameanalysis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所占GDP比重在逐渐降低,但其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却在增强。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是依靠科技,科技发挥效力的关键在推广,只有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农业技术才能够有力地推动农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取得了累累硕果,但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9%左右,与发达国家70%~80%的贡献率相比仍有很大差距[1],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在技术研发—技术运用—技术创收的过程中,技术的运用环节存在问题。
我国目前形成的主要农业技术运用模式是“政府—推广中介—农民”[2],其中技术推广中介的主体是政府主导下的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体系是农业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应我国农户规模小、经营分散的基本国情。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是加快我国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家庭经营集约化的重要措施。
农技推广体系的存在大大降低了技术推广的交易成本,也使得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为了可能。但从博弈的角度看,三个主体各自的具体利益诉求并不相同,在具体技术推广过程中,各主体都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策,并由此产生“政府—推广机构”与“推广机构—农民”之间的两个重要博弈。
1政府和推广中介的博弈分析
在“政府—推广中介—农民”的推广模式中,政府是主导,推广中介则会在实现政府目标的同时追求自己的利益。从博弈论中的“理性人”假设出发分别分析政府与推广中介利益诉求,政府追求的是通过推广农业技术提高农民的收入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而推广中介作为一个“准公共机构”,在完成政府任务的同时也在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政府和推广中介之间的关系就如同企业和宣传者之间一样,推广中介通过替政府做“宣传工作”而实现自身的利益,从需求论的角度看,要达到博弈均衡,则前者必须满足支付给宣传者足够的报酬,而后者要想获得足够的报酬就必须付出足够的劳动,博弈双方主体必须满足对方的需求[3],然而在现实的博弈中,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往往博弈双方的需求并没有获得最大程度的满足,二者都会选取一些参考变量去决定自己的行为。
1.1完全信息博弈
完全信息博弈分两种可能的情形,第一种是政府提供的技术是“无效的”;第二种是政府提供的技术是“相对有效的”。在第一种情形下博弈将无法进行,只有在第二种情况下的博弈才是有效的博弈。
用A代表推广中介的行为集合,a∈A代表推广中介的一个特定行为,它可以是推广中介投入劳动多少的一维向量。此外,用ρ代表推广中介可控制以外的不确定的随机变量,由此可以产生一个推广中介投入劳动的可能结果集合X(a,ρ),但是由于是完全信息下的博弈,所以决定X的主要是a,而ρ在X中的影响作用微乎其微。同时政府还可以根据相关部门统计得到特定行为产生的GDP的增长量△GDP(a,ρ),而△GDP(a,ρ)的直接所有权是属于政府,政府可以根据推广中介的可能结果集合和经济的增长量制定对推广机构的奖励函数S(x)。
在上述博弈中,政府的效用函数是:
U1=△GDP-S(x)
推广中介的效用函数为:
U2=V+S(x)-C(x)
式中,V为推广中介的岗位基本保障,C(x)为推广中介的支付函数。
同时要想使得该博弈在理论上成立,则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U1>0;②U2>V。
无论是政府还是推广中介,随着投入劳动一维向量的选择都会出现“边际效用递减规律”[4]。其效用函数的图形大致如图1。
由图1可知,两个效用函数的投入劳动弹性在逐渐减小,要想实现政府和推广中介的利益均达到最大化,其最优的博弈均衡点是使政府和推广中介的效用函数的投入劳动弹性同时等于零。
在完全信息的博弈中,政府实现的是投入技术—检查效益—决定奖罚的一个重复过程,而推广中介实现的是推广技术—接受检查—接受奖罚的一个重复过程,即政府是通过对推广者绩效的考核再去决定对推广者的奖罚,即推广者的绩效—政府—政府的奖罚—推广者。
结论1:在完全信息的条件下,推广者自身的努力程度最终决定着自己的利益。
结论2:在完全信息的条件下,政府建立的奖励机制的合理性决定着政府的利益。
在完全信息的博弈中,为了达到战略博弈中的纳什均衡,政府需要建立合理的奖罚机制,对推广者的劳动支付予以公正的评价,使得推广者获得应得的报酬,进而激发推广者的积极性;而政府支付自己应付的成本,促进农业技术的有效推广。
1.2不完全信息博弈
信息不对称一般表现为政府对推广中介的行为不是完全了解,同时推广中介并不能准确地预测政府对自己的奖罚。在该博弈中也就相当于上面行为结果集合X(a,ρ)中,a也变成了一个不确定变量,可观察到的变量只有GDP的增量△GDP。它并不能充分反映推广中介的努力程度,推广中介的努力程度并不会完全体现在△GDP中。
在该博弈中,政府的效用函数变为:
U1=△GDP-S(X0)
其中X0为估计结果集合。
推广中介的效用函数为:
U2=V+S(X0)-C(x)
从推广者的角度出发,推广者通过自身的努力去服务于农民,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进而以△GDP的形式体现。由于其他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GDP并不能精确地反映出推广中介的努力程度。因而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情况:一是推广中介的努力与△GDP相一致;二是推广中介的努力小于△GDP;三是推广中介的努力大于△GDP,而政府决定对推广中介的奖罚是通过△GDP的大小估计出行为结果X。
结论3:推广者的努力程度不能准确地衡量。
政府一般通过奖罚机制来激发推广者的积极性,由于政府对推广中介的奖罚是由△GDP与S(X0)决定的,因此对推广者而言这种政府的奖罚只会在一定程度上起作用。一方面,推广者在推广技术过程中总是抱有侥幸心理,总是认为政府估计的X0会较大,而自身的投入总是会小于实际所得;另一方面,政府在对推广者进行评价总是以前一次的产出为参照,推广者要想获得较高的奖励就必须付出比上次更多的努力并且其生产力还必须呈现出“边际生产率递增的规律”(图2),也就是通常所谓的“鞭打快牛”现象,其实质是“政府失灵”[2]。
结论4:政府的奖罚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失效。
由上可知,不完全信息的条件使得政府和推广中介之间不能很好地达到一个均衡,因此在现实工作中应尽可能地降低各种不确定因素对政府和推广者效用的评价的影响,有必要将不完全信息的博弈向完全信息的博弈转换,以促进农业技术的有效推广。
2推广中介和农民之间的博弈
我国目前的农业技术推广的主导力量是政府,但农业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接受方是农民。农民是否愿意接受新的农业技术,以及接受农业技术的程度决定着将农业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程度。
前面提到可将政府和推广中介之间的关系比作企业和宣传者的关系,那么推广中介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可以比作是宣传者和顾客的关系,在该博弈中,有两个重要的假设前提:①推广中介提供的技术也是相对有效的;②农民仅局限于那一部分有机会选择是否接受新技术的农民。
在该博弈中,农民和推广中介都有各自的策略选择,农民面对新技术可以选择接受新技术(以下简称接受)或者选择不接受新技术(以下简称不接受);推广中介可以选择提供与技术相关的服务(以下简称提供)或者选择不提供与技术相关的服务(以下简称不提供)。表1是推广中介的一次选择博弈。
对农民而言,在使用传统农业技术时就可获得一个收入T0,不考虑其他因素对T0的影响,例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生产风险。当其使用新技术时,除去与传统农业中一样的风险外,还会存在接受风险。接受风险是指接受新技术时所面临的风险,接受风险与推广中介是否提供技术服务有关。当推广者向农民提供技术时,农民会获得农业新技术带来的收入T2,同时其还存在接受成本C2。当推广者不提供时,农民会获得新技术带来的收入T1,同时也存在接受成本C1。农民的收入T2>T1。
对推广者而言,其会存在一个岗位基本保障α0,即推广中介不进行技术推广时所获得的收入。当农民选择接受新技术时,推广中介提供相关服务,推广中介会获得收益α2;推广中介选择提供相关服务,而农户选择不接受,推广中介获得收益α0-C0;推广中介选择不提供相关服务,而农民选择接受,推广中介会获得收益α1。在上面的收益中,α2>α0,α1>α0。
由上表我们很难求解出一个确切的纳什均衡,因此就存在的问题从弹性理论出发去分析。
农民的技术采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刚开始农户会收集技术“硬件和软件”方面的信息以及已经采用该技术的农户对技术的评价信息[5]。最终转化为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大小取决于农业技术的需求价格弹性,随着农业技术价格的上升,对农业技术的需求量越来越少(图3)。
由图3可知,|Ed|>1,所以农业技术是一种富有弹性的商品。而农业技术的价格则体现在农民在接受技术时所耗费的成本上。每一位经济人在不透明信息的条件下,关心更多的是自己投入的成本,并不是还未得到的收益。随着投入成本的增加,愿意接受新技术的农民数量将会不断下降。农民从利益最大化出发,其选择就会由愿意接受转向不愿意接受。要想有力地促进农民接受新技术,必须从根本上降低农民的接受成本。为了降低农民的接受成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政府应加大对新技术的普及力度,增强农民对新技术的认可度,提高农民接受新技术的效率。②政府应为接受新技术的农民给予资金上的支持,例如给予财政补助、提供无息贷款等。③政府在销售方面可以为农民提供相关信息,解决农民“销售难”、“价格低”的问题。
推广中介的计划能否实现与推广中介所面对的推广组织结构以及推广对象所面对的农村社会结构密切相关[6]。推广中介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会忽略很多,但为了不受到政府的惩罚,不会将自己的投入降低到农民受损的条件下。因此,推广中介提供与技术相关服务的动机取决于农业技术供给风险弹性,随着风险的增加,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必须尽可能地为农民服务(图4)。
由图4可知,|Es|>1,所以风险度对农业技术的供给影响较为明显。可以得出结论:影响推广中介提供相关服务动机的主要因素是农业技术的风险程度。一项农业技术的风险很小时,推广中介便会出现“搭车”行为,即推广中介选择不提供与农业技术相关的服务,农民同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高于开展传统农业时所获得的收益。当一项农业技术的风险较大时,推广中介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会选择提供与农业技术相关的服务,努力帮助使用农业技术的农民获得高于使用传统农业时所获得的收益。为了避免“搭车”现象的出现和提高农技推广的效率,提出以下措施:①实行权责明晰制度,明确各个推广中介负责的农户。②实行反馈制度,即农户对推广中介在推广过程中的表现向监督机构进行反馈。③对推广中介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推广中介的工作能力,保证高风险技术的有效推广。
3结论
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实质上就是通过营销策略和战略的创新,指导新技术的开发经营,降低市场风险,促进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在经济中的作用[7]。由博弈分析可知,良性循环的博弈过程起着积极的作用,而恶性循环的博弈过程严重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在实际推广工作中必须及时发现导致“断路”的原因并进行改进,将恶性循环的博弈现象转化为良性循环的博弈。
参考文献:
[1]农业部课题组.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重大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2]胡虹文,胡正元,杨静.关于农业技术成果扩散的博弈分析[J].中国农学通报,2006,22(3):439-444.
[3]周三多.管理学[M].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4]梁小民.微观经济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5]陈玉萍,吴海涛.农业技术扩散与农户经济行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
[6]高启杰.农机推广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8.
[7]郭国庆,李先国.市场营销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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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4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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